妊娠瘙癢發生的原因目前還不明確, 通常在初次懷孕的最初三個月到產後一個月內發生, 瘙癢區域多見於軀幹部, 有妊娠紋出現的區域內更為明顯, 皮膚發紅, 角質增厚。
可以使用一些對寶寶沒有危害的外用皮膚科製劑緩解症狀, 比如爐甘石洗劑, 使用沒有刺激性成分的潤膚露, 經常性地用清水沖洗有時也有些效果, 但不要使用浴液刺激皮膚, 否則瘙癢症狀會加重。 如果瘙癢越來越明顯並伴隨有黃疸, 或者血壓升高等其他不適, 還是及時到醫院就診, 以免延誤病情。
ALT(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ST(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還是提醒諸位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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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為什麼准媽媽在孕期需要定期檢測肝臟功能的原因。 即使是健康的准媽媽也有可能出現身體上各種各樣的問題, 而這些問題是我們在妊娠期間絕對料想不到的, 其中的大多數問題也不會誘發什麼明顯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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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ea(尿素)和Crea(肌酐):是評價腎功能的主要指標。 大部分准媽媽的腎臟功能都是正常的, 只有在腎功能實在不堪重負時指標才會明顯的升高。 只有小部分在懷孕前就存在腎臟問題的准媽媽需要重視這兩項指標, 因為在懷孕屆准媽媽的身體負荷加重, 腎臟疾病在妊娠期間會有不同程度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