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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過招之——平衡心態

事件:小麗在和丈夫結婚前, 婆婆曾反對過他們的交往, 後來在兩個人的堅持與親朋的勸說下, 他們終於得以結成連理。 但婚後, 婆婆做為長輩, 總習慣於用命令的口氣和小麗對話。 小麗稍有微詞, 婆婆便覺得小麗是為了那件事而記恨她, 於是找兒子訴苦。 為了息事寧人, 丈夫只得對小麗說:我媽說話就這樣, 習慣了就好了。 時間長了, 小麗覺得丈夫還是和他媽親, 凡事都站在他媽一邊。 終於有一天, 小麗覺得這樣的生活實在難以維持, 於是對丈夫說:要麼讓你媽搬出去, 要麼咱倆搬出去, 要麼我走, 你看著辦吧!此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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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麗的丈夫才感到事情的嚴重性。
訣竅:在人際交往關係理論中, 有一種平衡理論, 這種理論指出, 人和人只有處在對等交往的心態環境中, 才能產生一種平衡與舒適的交往感受。 如果一旦破壞了這種對等的交往心態, 就往往會令交往關係產生不愉快的後果。
其實, 在日常人際交往中, 凡是人們之間感到自然、輕鬆、舒適時, 必定是處於對等的平衡交往心態中。 反之, 有時感到彆彆扭扭、話不投機甚而是心情壓抑或受到侮辱, 那一定是交往心態的失衡與錯位, 交往的雙方, 肯定是沒有站在“平行溝通”的位置上。
招數:平衡心態
國外交往關係學專家曾經過多年的研究與實踐, 推出“a-a式平行溝通法”。
所謂“a-a式平行溝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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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將人們通常的交往表現分為三種狀態。 第一種是父母狀態, 處在此狀態下的人多以權威和優越感為標誌, 其語言行為往往是支配、命令式的。
第二種是兒童狀態, 這種狀態常出自一時的感情衝動, 其語言與行為多為任性、無理智的。
第三種是成人狀態, 以理智、穩重為標誌, 不受“父母”、“兒童”心理狀態的干擾。 一般情況下, 成人與成人、父母與父母、兒童與兒童, 會處於對等交往狀態, 有利於產生平行溝通的環境。 而現實生活中, 由於受某種情緒化等因素影響, 往往會造成這種平行溝通的錯位, 以至於使交往心態失衡, 給人造成難以接受的不舒服的感覺。
以上例子中, 小麗的婆婆就屬於第一類, 她總認為自己是長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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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輩理所當然地得尊重, 按自己意思去辦事。 而小麗和丈夫都屬於第二類, 遇到事情後, 夫妻間沒有及時溝通思想, 或是受感情影響而不分原則, 或是採取和對方賭氣的形式。
戰果:在親朋的勸說下, 三方都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 及時“糾正” 了自己的心態, 矛盾很快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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