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以前, 覺得夢中的妻子應該是位溫柔嫺靜的女人。 但在擇偶時, 挑花了眼, 選擇了一個粗心大意、性格直爽、脾氣很倔的女人。 於是, 我決定當個“好管教”, 爭取在最短的時間裡, 讓妻子脫胎換骨。
至今已結婚10年了,
我的努力卻付之東流———妻子還是原來的樣子,
脾氣秉性,
為人處世,
竟沒有明顯的變化。
這時,
我才恍然大悟,
利用婚姻來改造妻子的想法,
顯然是
沒有道理的。
婚姻是所學校, 我在這裡懂得了理解與關愛, 也知道, 不光妻子的性格已經定型, 就連我也很難從以前鑄就的模子裡重新脫出了。 與其想入非非地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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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朋友說, 期望別人不如期望自己。 我卻認為, 既然結了婚, 就該期望我們。 期望我們, 不是這山望著那山高的攀比, 也不是“只要是愛人的就是最好”的無原則, 而是兩個人潛移默化的互相激勵、時時刻刻的體貼關心。
現在, 我想通了, 妻子也解放了。 想來, 終日面對一個“管教幹部”, 她一定活得也不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