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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懷孕後不宜做哪些工作

1.某些工廠的女工

從事化工生產的女工, 由於要經常接觸某些化學毒物, 而這些化學毒物對母嬰健康均可造成嚴重危害, 並且極易造成嬰兒先天畸形。 這些化學物包括鉛、鎘、甲基汞、二硫化碳、二甲苯、汽油等。

2.接觸電離輻射的婦女

電離輻射雖然看不見、摸不著, 但可以造成孩子小頭畸形、先天愚型以及無腦兒的悲劇。 接觸電離輻射的工作有醫療或工業生產放射室、電離輻射研究及電視機生產等。

3.醫務人員

傳染病流行期間, 醫務人員容易因密切接觸患者而被感染, 從而可能導致畸形。 所以醫務人員在妊娠3個月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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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正值疾病流行, 即使不能暫停工作, 也要格外加強預防保健。

4.農村婦女

懷孕以後同樣要注意在生產勞動中加強自我保腱, 懷孕期間絕對不可接觸農藥。 大多數農藥可以引起孕婦流產、早產以及胎兒先天性畸形。 還要注意不要從事搬、拉、推、抬等重體力勞動。 在鄉鎮企業工作的妊娠婦女要避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

5.其他。

高溫作業、振作業、在雜訊環境中工作、長期站立工作等, 均可對母嬰健康造成損害, 影響優生優育。

以上所列情況均對孕婦的身體不利, 必須暫時避開。 所以, 孕婦在孕期為了保證母嬰的健康, 應調換其他能夠勝任而無毒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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