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媽媽就常說, 你結婚後就是婆婆的親女兒, 怎麼對我的就怎麼對婆婆。 可是話是這麼說, 媳婦和女兒真的一樣嗎?我說不一樣, 最起碼心態上是不一樣的。
做為女兒, 我看到媽媽和鄰居打麻將玩的很晚, 我會很生氣:“這也太晚了, 下回別玩這麼晚了。 這坐一天你的腰受了了嗎, 成天吵吵腰疼, 一玩上您就忘了, 真是的。 ”
做為媳婦, 我看婆婆晚上看書看的很晚。 但我從來不干涉她, 也不關心她看到幾點。 這是她的自由, 連這也管未免太事媽了。
做為女兒, 和媽媽在一起就想在她跟前躺著, 和她嘮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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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媳婦, 和婆婆在一起時, 基本都是我們各幹各的。 有時也聊天, 但基本都是孩子的事。
做為女兒, 我經常打電話給父母, 什麼事都問到, 吃的, 用的, 甚至他們錢是怎麼花的我都要過問。
作為媳婦, 盡到我的本分。 沒人告訴我的事, 我也不打聽, 我們家的事, 老公不說的, 我也不主動說。
做為女兒, 看媽媽買東西花了冤枉錢, 我會說:“您上當了吧, 這什麼破東西呀, 跟本不值這個價。 您肯定被人忽悠了。 亂花錢!”
做為媳婦, 看婆婆買東西花了冤枉錢, 我根本就不會管, 那是她自己的錢。 怎麼支配那也是她的事。 我認為我沒有權力過問。
做為女兒, 我會和媽媽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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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媳婦, 我也會和婆婆發生矛盾, 畢竟不是您不是我的親媽, 做不到您跟我甩了臉, 我還要跟在您後面問您要不要或者好不好。 我想您也是一樣, 做不到什麼都不往心裡記。
作為媳婦, 我對婆婆做到講理和有禮。 作為女兒, 我對母親有時候不講理和禮, 但有情。
我們必須承認, 婆媳不是母女, 少了一份血脈相連, 也便少了一份彼此容忍及矛盾發生後的互相體諒多了一份天性中地位的對立, 許多在常人看來並不算什麼的小事與言語, 也便往往會激化成不可挽回的矛盾。
當然, 我們不能否認這個世界上, 還有大度的婆婆, 懂事的兒媳, 即使產生矛盾也不至於有種種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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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我的老公也會盡力的去愛您, 相信愛最終可以超越一切, 也可以釋懷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