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后心臟病是指分娩后心臟出現的不正常現象,
如產婦感到心慌、胸悶、不能平臥、氣急等。
一般在產后24-28小時最為明顯。
產婦如在產前已有心臟病,
心臟功能屬于一級的(即輕度心臟病),
一周后會完全恢復正常。
心臟功能屬于二級的(即心臟病在輕度勞動之后即有癥出現的)可能由輕變重,
嚴懲時甚至出現心力衰竭。
是哪些因素導致產婦心臟發生變化呢?這是因為妊娠時,
隨著胎兒的發育生長,
子宮必然增大,
使橫膈上升,
將心臟推向上方,
心臟的位置也就略向左移。
在妊娠期間,
心臟的工作量逐漸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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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分娩期則是對心臟負擔的考驗,
因為有臨產時,
每一次子宮收縮可將400-500毫升的血液從子宮排出,
進入血液循環,
增加心臟的負擔。
當產婦在用力屏氣使胎兒娩出時,
產婦血壓上升,
肺的循環壓力加大,
氧的消耗量增加而得不到充分補充,
這時產婦可出現青紫現象。
當胎兒娩出,
胎盤排出,
子宮驟然縮小,
原來與胎盤建立起來的血循環也一下子停止,
這時子宮內的血液突然都進入母體的血循環;另外,
原來下腔靜脈受到子宮壓力也驟然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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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患有心臟病的孕婦,
必須在預產期前一個月住院待產,
在醫師的監護下進行必要的用藥治療和合理指導。
產后還需觀察到心臟恢復方可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