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蒙臺梭利教育法是以“兒童為中心”, 迥異于傳統幼兒教育的以老師為中心。 所以老師就不再是一個站在黑板前面大聲呼叫, 發號的權威角色了。 她不會以“灌輸”知識給孩子為教育目的, 反而是居于“幫助兒童生命成長”, 設計、指導孩子自己學習的客觀立場。
以啟發和誘導為手段, 而讓孩子樂于自由、自動地去動腦筋, 使智力和體能不斷地增長。 所以, 蒙臺梭利的“老師”稱之為“導師”。
媽媽必須懂得蒙臺梭利的教育原理和教學方法
我們說蒙氏是一個實踐家, 因為她會將理想化為方法而付諸實踐;我們又說她是教育家、科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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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蒙氏實踐理想和方法的“教具”, 是根據對“兒童的發現”(意指蒙氏對兒童的發現, 亦為名著)而設計的, 導師假如不明白這個道理, 便會一成不變地、機械式地指導兒童, 反忽略了兒童內在的需要和因他們成長的法則和個別的差異, 而造成不合理、無效果的干預行為, 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
此外, 她也要熟悉蒙氏的教育方法。 例如:家庭主婦想將一塊豬肉切絲, 假如她能細細地觀察了它自然組織的紋路, 懂得運用適當的刀法, 就可以順利而且漂亮地切出一條條肉絲;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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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導師,
在指導兒童學習的“工作”時,
會深知“它”其中的目的、程序與啟、導之間的變化;她會懂得孩子內心的意識,
和學習的能力與自然的限制;以及什么年齡,
什么心態應該給他什么東西,
而予以正確地指導,
才會有效地幫助他們的身心能夠正常發展,
并提高其智能潛力。
媽媽要懂得如何操作教具
兒童借著教具獲得智力與體能上的開發, 而教具的介紹, 必須靠導師適當地提示, 所以導師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媒介人物。
她不但能“簡易”、“簡潔”與“客觀”地示范給孩子“教具”的使用方法;還要能隨時了解孩子對此項教具的反應, 以決定啟發他繼續操作或誘導他暫時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