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父母以為孩子的人格培養是在孩子懂事之後, 因而忽視了嬰幼兒早期孩子心理建設。
其實, 嬰幼兒期是我們人格成長的關鍵期, 在這一時期每個階段嬰兒都有一定的心理需求和發展任務。 如果這些需求沒有得到滿足, 發展任務未能完成, 會對今後的性格產生很大的影響。
嬰幼兒期是我們人格成長的關鍵期, 分為3個階段。
01
第一階段(0-1.5 歲):無條件關注
這時的嬰兒處於無生存能力的狀態, 需要媽媽無條件關注。
這時嬰兒的世界裡只有媽媽, 但對媽媽來說重要的事情還有很多, 比如工作、家務或者娛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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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產生結論:我不如你的工作、家務或者麻將重要。 因此, 隨著他的成長, 一直無法確認自己是另一個人心裡最重要的人。
長大後的影響:
長大後的他若在感情中體會到自己是另一個人世界的中心, 會迅速進入熱戀。
但是這種狀態不能持久, 因為每個成年人都有自己的社會任務。 除了熱戀期, 其他時候他再也無法成為另一半NO.1, 所以這種期待一定會落空。
成年的他又一次體會到“原來我真的不能成為另一個人心裡最重要的人”, 然後會對佔據另一半關注的事物(比如工作、電視、遊戲、朋友等等)產生嫉妒和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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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希望從伴侶身上索取安全感時, 其實他是無法看到伴侶的真實存在, 也會忽視伴侶的需要。
02
第二階段(1.5-3 歲):一定的尊重和自由
一歲半左右, 嬰兒第一次產生了“我”的概念, 也進入了第一叛逆期。 在這個階段如果吃飯、睡覺、休息自己說了都不算, 都是撫養者說了算, 嬰兒就會體驗到自己任何一部分都不受自己的控制, 自己只是個“傀儡”。
當嬰兒“做自己”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時, 就會產生疑惑 "我能做自己嗎?我能替自己做主嗎?"當想替自己做主,卻無法替自己做主時, 就會產生痛苦。
長大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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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有需求就痛苦, 不如沒有需求, 於是嬰兒會放棄自己的需求。
但在第二叛逆期會發生一些轉變:面對很強的外在控制感(來自撫養者), 一部分孩子在第二叛逆期(青春期)叛逆成功, 逃出了撫養者的控制。 這類型的人會變得特別有主見、獨立、倔強。
而另一部分人在第二叛逆期叛逆也失敗了, 不敢再表達自己意見, 只會執行任務。 在親密關係中, 他會渴望特別多的自由, 對任何的控制, 產生了天生的厭惡感, 因為小時候已經承受太多了, 所以長大了不願意再多承受一點點。
此外, 這個階段也是孩子內化規則的關鍵時期。 父母制定的規則會使孩子產生規則意識。 規則意識一定程度上是好的, 但是要適度。 規定特別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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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過強或過弱的規則都會讓嬰兒對控制度產生反感。 小時候缺少自由, 那麼長大了就會拼命從別人要自由;從小一直被媽媽強迫, 沒有被媽媽尊重, 那麼他長大後就特別需要別人的尊重, 特別討厭別人強迫他。 在親密關係中他會過度的向對方索取尊重和自由, 同時, 難以給對方尊重和自由, 逼迫對方妥協, 對方就會體驗到被控制以及不被尊重。
反之, 如果嬰兒在 1.5-3 歲時得到了一定的尊重和自由, 那麼他長大後就是會尊重他人, 也能接收伴侶對自己的適度的控制。
03
第三階段:(3-6 歲), 認可和讚美
孩子在3歲的時候已經不再那麼需要媽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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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媽媽對孩子的誇獎很不走心, 這樣的誇獎是“無效”的。 嬰兒需要媽媽的讚美具體化——對細節的描述, 比如具體哪裡做的好啊?怎麼樣做的好啊?
有些媽媽不但沒有欣賞能力, 還會對嬰兒產生否定和批評, 導致嬰兒產生挫敗感, 無法從媽媽那內化一部分認可。
認可、讚美的缺失, 會讓孩子產生疑惑:我的本質是好的嗎?如果我不好了還會被愛嗎?
長大後的影響:
長大後的他會懷疑自己是否值得被人喜歡, “我是好的嗎?”“我是真的可以的嗎?”沒有自信, 目標感比較弱,也不具備讚美和認可他人的能力。同時,他特別需要別人對他的認可,受不了別人對他的指責和批評,卻特別擅長打擊和否定別人,就像當年媽媽對他做的那樣。
家,是幸福的港灣,是溫暖的依靠,是安全感的源泉。父母可以給孩子帶來幸福,也是可以給孩子帶來痛苦。恰當的愛,科學的養育,能夠讓孩子更好的成為自己;不恰當的愛,對於孩子而言是一種沉重的傷害,甚至很多傷害造就了孩子今後一生的不幸福。
目標感比較弱,也不具備讚美和認可他人的能力。同時,他特別需要別人對他的認可,受不了別人對他的指責和批評,卻特別擅長打擊和否定別人,就像當年媽媽對他做的那樣。家,是幸福的港灣,是溫暖的依靠,是安全感的源泉。父母可以給孩子帶來幸福,也是可以給孩子帶來痛苦。恰當的愛,科學的養育,能夠讓孩子更好的成為自己;不恰當的愛,對於孩子而言是一種沉重的傷害,甚至很多傷害造就了孩子今後一生的不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