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女子懷孕後, 身體各方面的機能會有很大程度的加強, 體質較弱的也能擔當起孕育、哺喂嬰兒的重任, 有些體弱女子甚至產後、哺乳期後覺得自己身體比以前強壯了, 民間有“生兒可帶出母親一些疾病”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但對於患有較重貧血、消化吸收差的乳母來說, 哺乳可能會增加自己身體的負擔, 此時如果加強營養還是不見效, 臉很蒼白、體弱無力, 要適當考慮不哺乳或減少哺乳, 給嬰兒加以牛奶餵養, 即採用混合餵養(一半母乳餵養, 一半牛奶餵養)或人工餵養(完全牛奶餵養)。
乳母一時患了感冒發燒、急慢性傳染病、敗血症,
Advertisiment
乳母如果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嚴重的心臟病或腎臟病、糖尿病、肝炎等消耗性疾病和嚴重急慢性疾病, 均不宜給嬰兒哺乳, 只能放棄哺乳;患癌症、精神病也該終止哺乳;患有愛滋病或HIV呈陽性的產婦, 由於病毒可能會通過乳汁傳染給嬰兒, 所以也必須禁止給嬰兒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