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容淡定的媽媽, 教會了我, 如何去面對我所“喜歡”的人。
我真心覺得自己早熟, 小學四年級的一天, 我跑回家跟我媽說:“我特別喜歡我同桌!”
我媽當時正在衛生間洗衣服, 聽了我的話, 秒愣了一下, 然後若無其事地一邊搓衣領子一邊問我:“你同桌學習好吧?”我覺得媽媽的反應非常奇怪, 但還是回答說:“好, 數學老得一百分。 ”我媽又問:“他還有什麼優點?”我心想, 媽對我喜歡的人這麼感興趣?於是興致勃勃地告訴她:“字寫得可好了, 開元旦聯歡會的時候, 別的班黑板上‘元旦快樂’四個字都是老師寫的, 我們班那四個字是他寫的!他還是我們的體育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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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我絮絮叨叨說了半天, 老媽最後問我:“老師喜歡他吧?”我說:“喜歡啊!所有老師都喜歡他!”我媽得意地瞟了我一眼道:“這麼好的孩子, 誰不喜歡啊?”說完擰乾衣服, 瀟灑地一甩, 去陽臺晾衣服去了。
看到媽媽這麼認可我的品位, 我挺得意, 意猶未盡、屁顛屁顛地跟著她去了陽臺, 媽媽邊晾衣服邊叮囑我:“你好好向人學習啊, 你看一個人要是優秀了就是這麼招人喜歡……”我由衷地點頭, 覺得媽媽說得太有道理了!
期中考試結束, 媽去開家長會, 回來我不問老師說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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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 同桌見了我就笑, 還把自己新買的圓珠筆送給我, 後來經常買了新文具就帶到學校給我, 我還經常拿回家給媽顯擺。 不過, 小學四年級的孩子對於喜歡的表達也就到這個程度了。
後來進入青春期, 身邊很多同學因為戀愛的事和父母鬧得很僵, 我卻發現自己根本不會陷入非常深的戀情, 因為在我很小的時候, 我媽就告訴過我:喜歡一個人完全不是什麼錯啊!所以我不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