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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不想分享我的東西!這是自私嗎?

孩子不願分享, 爸爸媽媽很是失望, 難道是因為獨生子女比較自私的關係嗎?

心理學家認為:兒童在2~5時屬於道德發展的“自我中心階段”。 這個階段的孩子一般都按照自己的想像去執行規則, 而不是真正顧及規則。 6~8歲的孩子才會知道規則並尊重規則本身, 按照規則去做。

因此, 6歲以下的孩子不願分享, 是處於自我中心階段孩子的所作所為, 不應該歸因為“自私”。

2~5歲:自我中心

此階段的孩子完全是以自我為中心的, 大多只知道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快樂;看不到、理解不了別人的需求和渴望。 他們正全情投入在體內那個“自我”快速拔節生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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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能認識到別人有和自己不一樣的觀點, 處在自我中心階段的孩子經常用自己的想法來代替別人的想法。 比如, 小女孩送媽媽的生日禮物是一個小玩偶髮卡和一支巧克力棒棒糖, 這兩樣東西都是她的最愛, 她期待著媽媽會滿心歡喜, 但她不會想到媽媽早就過了喜歡這些的年齡。

5歲以後:友愛分享

孩子逐漸能擺脫這種心理, 試著從別人的角度來看問題。 如果這個階段孩子仍然以“自我中心”, 不能同情和幫助別人, 不知道友愛和分享, 那麼父母就要認真對待了。 父母一定要及時注意和採取措施, 幫助孩子發展分享, 同情, 遵守規則, 助人, 合作, 友愛等好的行為。

自私VS自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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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的自私:意味著從不替別人考慮, 處處以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 它是有些人自覺的、有意識的處世行為。

孩子的自我中心:是孩子心理發展的局限性造成的, 他根本意識不到別人會和自己有什麼不同, 因而不能替他人著想, 不能關心別人、理解別人。 這種行為是無意識的, 不是有意為之的。

因此, 不能將孩子的"自我中心"等同于大人的自私, 更不應把自私自利的帽子隨便扣到孩子頭上。

強迫孩子分享, 孩子更“自私”!

有時候, 家長出於自己的面子, 或他們自己都說不清的理由, 會犧牲孩子的情感, 勸說或強迫孩子分享自己的東西。 比如:

鄰居家的小妹妹想玩孩子的洋娃娃, 孩子不願意, 於是媽媽開始數落孩子:你是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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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懂得分享, 給妹妹玩一會兒吧?這個洋娃娃平時你都不玩的.....孩子經不住媽媽數落, 把洋娃娃奉獻了出去, 最後得到了對方媽媽的誇讚, “你家孩子真懂事。 ”

這樣的結果是, 媽媽保全了面子, 可孩子並不那麼高興:

灌輸謙讓分享, 令孩子更不滿

爸媽教育孩子要謙讓並沒有錯, 但如果孩子把東西分享給別人後並不開心, 那就證明他並不情願給別人東西。 總是被家長要求分享的孩子, 反而會對很多東西都有強烈的佔有欲, 因為他們沒有享受過佔有的權利, 所以要努力地彌補自己。

不許孩子說不, 導致退縮行為

特意教導孩子必須分享, 不允許他說不的話, 那誰開口都能要走他的東西。 孩子這樣只會學會討好別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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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悲的是, 或許別人都只是想想, 還沒開口, 他就已經為了迎合別人而把東西給了別人。 久而久之, 孩子對分享產生恐懼感, 不敢保護自己的東西, 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意願, 更無法在長大後建立責任感, 懦弱無爭。

過分縱容分享, 易讓孩子不珍惜

孩子太會分享也非好事, 父母太縱容, 會讓孩子覺得這東西得到很容易而隨意過度分享。 家長要教會孩子愛惜自己的東西, 照顧別人的同時也要照顧自己。 比如一件玩具, 要是他不想再玩, 別人喜歡送給對方也沒關係, 如果自己還很喜歡就不必這樣了。

引導孩子樹立健康的分享意識

不可否認, 從小樹立一定的“分享意識”對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但爸媽還是應以孩子的意願為主去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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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給孩子貼小氣、自私的標籤, 更不盲目強迫孩子分享。

1培養正確的“物權觀”

所謂“物權觀”, 即幫助孩子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 維護自己的權利, 同時又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 從小就要告訴孩子, 哪些東西是他的, 哪些東西是別人的, 他自己的東西有權利決定是否給別人, 也有權利隨時拿回來。 孩子擁有絕對的話語權, 分享時才能體會到滿足感和樂趣。

當然, 孩子也要明白不是所有的東西都能分享, 例如牙刷、水杯、手帕、內衣褲等東西不能與小朋友分享。

2避免讓孩子做極端選擇

對孩子來說, 分享意味著失去。 家長應避免讓孩子在分享or不分享這兩個極端對立的選項中做抉擇。 可以引導孩子輪流玩, 也可以讓孩子們協調作戰,分工一起玩。比如,兩個小女孩都想玩洋娃娃,可以引導玩具的主人去做分工:“大家輪流玩,一人玩10分鐘,”或者,“你給娃娃梳頭發,我給娃娃穿衣服。”

無論如何,分享這件事得讓孩子自己做,不要還沒做到分享,就讓孩子謙讓,對孩子來說,謙讓比分享更難以接受。

3明確真正意義上的“分享”

父母要讓孩子懂得:真正意義的分享是願意與人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是心甘情願的、主動的分享,不是因為表揚、交換或者別人的要求才做的;分享之後感到快樂,而不是失落。

但是,孩子的心理發展水準有一個從不成熟到逐漸成熟的過程,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孩子會處在慷慨與吝嗇、大方與小氣共存的狀況,不要苛求孩子一下子就做到真正意義、成熟的分享,而應根據孩子的實際表現水準,逐步提高和鍛煉孩子更高水準的分享。

4幫助孩子積累有借有還的經驗

分享玩具有時是與小朋友共同玩,有時是暫時借給小朋友單獨玩,後者需要孩子有安全的歸還意識才能做到。

家長可以在家和孩子玩“有借有還”的遊戲,例如,向孩子借一支蠟筆,過10分鐘還回去,同時要對孩子說:“寶寶,這是媽媽剛借你的蠟筆,現在還給你,謝謝你的分享哦!”久而久之,孩子就明白了所謂分享其實就是暫時離開自己一會兒,過一會兒還會回來的,自己沒有什麼損失。

5給孩子創造分享的機會

★孩子不但要知道自己最喜愛的,還要知道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最喜愛的,平時買回來水果、糕點時,讓孩子進行分配,觀察孩子能否分配合理;

★家庭平時養成大家一起分享好吃的食物、不吃獨食的好習慣;

★邀請小朋友到自己家裡玩,先徵求孩子的意見邀請誰來,準備拿什麼玩具給小朋友玩。為了避免有的小朋友不會分享,家長可以主動與其他家長聯繫商量,讓每個小朋友都帶兩三個好玩的玩具,然後相互交換玩,讓每個小朋友都有分享的意識和分享的機會。

也可以讓孩子們協調作戰,分工一起玩。比如,兩個小女孩都想玩洋娃娃,可以引導玩具的主人去做分工:“大家輪流玩,一人玩10分鐘,”或者,“你給娃娃梳頭發,我給娃娃穿衣服。”

無論如何,分享這件事得讓孩子自己做,不要還沒做到分享,就讓孩子謙讓,對孩子來說,謙讓比分享更難以接受。

3明確真正意義上的“分享”

父母要讓孩子懂得:真正意義的分享是願意與人分享自己喜歡的東西;是心甘情願的、主動的分享,不是因為表揚、交換或者別人的要求才做的;分享之後感到快樂,而不是失落。

但是,孩子的心理發展水準有一個從不成熟到逐漸成熟的過程,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孩子會處在慷慨與吝嗇、大方與小氣共存的狀況,不要苛求孩子一下子就做到真正意義、成熟的分享,而應根據孩子的實際表現水準,逐步提高和鍛煉孩子更高水準的分享。

4幫助孩子積累有借有還的經驗

分享玩具有時是與小朋友共同玩,有時是暫時借給小朋友單獨玩,後者需要孩子有安全的歸還意識才能做到。

家長可以在家和孩子玩“有借有還”的遊戲,例如,向孩子借一支蠟筆,過10分鐘還回去,同時要對孩子說:“寶寶,這是媽媽剛借你的蠟筆,現在還給你,謝謝你的分享哦!”久而久之,孩子就明白了所謂分享其實就是暫時離開自己一會兒,過一會兒還會回來的,自己沒有什麼損失。

5給孩子創造分享的機會

★孩子不但要知道自己最喜愛的,還要知道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最喜愛的,平時買回來水果、糕點時,讓孩子進行分配,觀察孩子能否分配合理;

★家庭平時養成大家一起分享好吃的食物、不吃獨食的好習慣;

★邀請小朋友到自己家裡玩,先徵求孩子的意見邀請誰來,準備拿什麼玩具給小朋友玩。為了避免有的小朋友不會分享,家長可以主動與其他家長聯繫商量,讓每個小朋友都帶兩三個好玩的玩具,然後相互交換玩,讓每個小朋友都有分享的意識和分享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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