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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低能的十大因素

世界衛生組織近日將導致嬰兒低能的眾多有害因素歸納為十大類:

第一、 感染和中毒這是首位重要因素。 已經比較明確的是在胎兒期母體感染風疹、流和其它病毒性疾病, 尤其在初孕3個月容易招致先天笥畸形和智力障礙。 圍產期羊水感染、嬰兒期腦炎、腦膜炎、性病等嚴重感染, 嚴重妊娠毒血癥, 孕母受到鍋、汞、化學品和藥物毒性的作用, 皆可影響腦功能, 導致低能。

第二、外傷和物理因素。 放射線照射(診斷或治療)、難產、產傷, 胎兒窒息缺氧損害腦神經細胞最為嚴重, 低能發病率頗高。

第三、代謝、營養障礙等各種代謝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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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內分泌障礙等皆可導致低能, 多數與先天性遺傳病有關(與先天性酶的缺陷有明顯關系)。 營養障礙包括各種原因的攝入不足或吸收不良。

第四、頭腦疾病。 包括腦腫瘤、多發性硬化癥、遺傳性共濟失調、各種神經變性疾病所致精神發育不良。

第五、原因不明的產前因素或疾病。 如先天性腦畸形等。

第六、染色體異常。 包括性染色體和常染色體畸變, 后者畸變導致精神缺陷較前者嚴重。

第七、未成熟兒。 世界衛生組織規定, 新生嬰兒體重不足2500克, 或胎齡不到37周娩出者, 均稱未成熟兒。 由于軀體發育不全, 必然影響腦功能和智力發育。 發新生兒體重低于1500克, 低能發病率可高出數倍至10余倍。

第八、嬰兒期精神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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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嬰兒孤獨癥、心理嚴重缺陷, 均影響正常學習過程, 影響智力。

第九、心理、社會因素。 早期社會隔絕、人為情感剝奪、缺乏母愛、孤兒無人照料、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子女、文化閉塞、不適當的教導方式等均可影響智力水平。

第十、原因不明。 約占本病40%-60%, 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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