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哭開始
嬰兒出生後很快就和人開始了交流。 儘管嬰兒本身並無意識, 但是他的父母能從哭聲、表情及身體活動, 猜測到嬰兒的需求和狀況, 並同他交談、對答。 哭聲容易被理解成具有某種特別意圖的行為。
到出生1個月左右, 哭聲出現了強弱等的變化, 幼兒還出現了哭聲以外的其他聲音。 一開始只是在吃奶和洗完澡後心情愉快時偶然發出, 以後逐步發展成較多地用微笑、發聲等回答父母的微笑和交談。 到二三個月時, 可以看到類似對話的互相微笑和發音必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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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呀呀聲
嬰兒的發聲逐漸變得頻繁起來, 發音動作也變得多樣化了。 嬰兒像是欣賞發音似地不斷變化聲音的長度和高度, 一個人反復地發著, 這叫做呀呀語。 一直到出生8個月時, 發音動作已完成了母親聲音中的大半。 嬰兒自己發音, 用耳朵聽自己的發音, 在這種不斷的反復中, 隨著發聲、調音器官的發展, 掌握了母語中的語音體系的基礎。
(3)模仿
出生9個月左右時, 發聲也開始分化, 嬰兒開始模仿父母的發音, 用“呀呀”聲回答別人的對話, 聽到“再見”就搖搖手, 開始對於大人簡單語言的理解。 據研究, 出生10個月左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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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像功能的發展
與發聲機能的發展並行, 在孩子開始說話之前, 可以看到他們在認知方面也有了很大的進步。 通過對外界起作用的各種活動, 嬰兒對事物和人類獲得了知識, “這件事該這麼做” “這麼做了結果會怎樣”“這個人大概會這麼做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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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近一周歲時, 嬰兒為了引起人們對某事物的注意, 為了表達自己的要求, 開始一邊發“啊……”聲, 一邊伸出雙手來, 用手指東西。 雖然這時候的嬰兒不會使用語言, 但是可以把這看作是用行為——間接的語言, 來表示指示事體的表現行為。 表現行為的出現對嬰兒來說已不僅是觸摸的物件, 嬰兒對物已產生意識, 即物體己開始作為嬰兒認識的物件存在這一點有很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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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語
嬰兒大約在1歲前後, 開始出現有具體意義的詞語。 但是, 要確定出現初語時是很難的。 一般認為母親認定的初語會較缺乏客觀性。 可以說, 這個時期孩子的意圖性已開始明確, 以至於母親認為這時孩子開口說話也不足為奇。 另外, 正因為母親把孩子含糊不清的發音當作語言給予糾正、對答, 這才促進了孩子語言的發展。 根本無意義去調查孩子究竟是從何時開始使用社會習慣用語的, 倒不如去瞭解孩子是什麼時候開始能夠根據不同場合選用恰當的語言的, 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 另外, 初語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孩子的需求或他們想索取的食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