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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搖晃綜合征

指瞬間以不當的方式劇烈搖晃嬰幼兒, 或長時間無數次的快速搖晃嬰幼兒, 造成其腦部傷害, 甚至死 亡。 目前臨床病例多發生於0-4歲的嬰兒或幼小兒童, 但主要好發對象為0-8個月大的嬰兒, 原因是嬰 兒頸部較為柔軟、脆弱, 及其身體比例和大人有差異, 嬰兒的頭部比例約占身長得1/4, 且嬰幼兒期腦 部發育較快, 因此, 寶寶頭部的重量也約占全身重量的1/4, 加上嬰幼兒顱底較為平坦, 腦部不易固定 , 頸部又欠缺支撐力, 因此, 當大人或外力施予部當激烈搖晃, 或是將嬰幼兒背在大人背上, 卻疏忽 給予他們頸部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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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可能導致嬰幼兒永久性的腦部傷害, 產生許多後遺症, 造成無法抹滅的遺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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