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查出嬰兒的死因夫妻倆憤而將醫院推上被告席死胎被棄傷心父母討“處置權”
“我的孩子還有用, 他們怎么能說是廢棄物!死胎就能隨便扔嗎?”在豐臺法院的法庭上, 作為原告的死胎的父親彩獻寶向被告北京某醫院發出了質問, 也問出了中國首例死胎處置權歸屬案。
因認為剖腹產出一死嬰被醫院擅自處理, 致使彩獻寶懷孕7個多月的妻子焦霞無法查出嬰兒的死因, 夫妻倆憤而將醫院推上被告席。
2005年6月24日, 豐臺法院對此案公開宣判, 判決北京某醫院給付焦霞精神撫慰金2000元, 就其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向焦霞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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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懷孕
滿足夫婦兩人最大心愿
36歲的彩獻寶是一個老實巴交的農民, 老家在河南柘城縣農村, 幾年前他和妻子焦霞隨著打工的大軍來到北京謀生。 彩獻寶靠蹬三輪車維持一家人的生計。
維持生計、延續香火是彩獻寶夫婦二人最大的愿望。
2004年秋天, 妻子的肚子越來越大, 這對他們夫妻來說簡直是個天大的喜訊。 每天蹬三輪車回家, 彩獻寶第一件事就是趴在妻子的肚子上聽聽孩子的胎動。
胎死腹中
疑是私人診所惹的禍
2005年春節, 已經懷胎7個月的妻子卻一不小心患上了感冒, 剛開始只有輕微的癥狀, 兩口子都沒在意, 覺得扛一扛就過去了。 可拖了幾天后焦霞開始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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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彩獻寶沒有想到的是, 一場小小的感冒, 妻子在這個私人診所里竟然治療了20天。 20天的治療時間里, 妻子逐漸出現了腿腫、腳腫的情況, 后來全身也開始浮腫。
更讓彩獻寶夫妻擔心的是, 妻子的胎動一天比一天微弱。 到2005年2月底, 妻子的感冒是痊愈了, 但肚子里的孩子卻完全沒有了聲音。 “我每天都趴在妻子的肚子上想聽胎動, 但卻沒有任何聲音了。 ”
“是不是出了什么問題?孩子不會胎死腹中吧?”彩獻寶一直不敢說出自己的猜測。 2005年3月4日凌晨, 妻子痛得在床上直打滾, 彩獻寶發覺情況不妙, 無奈之下, 他連夜把妻子送往北京某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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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先保住妻子要緊, 彩獻寶含淚在手術通知書上簽了字。 3月4日凌晨3點多, 他的妻子剖腹產生出一個8斤重的男嬰, 但青紫色的畸形胎兒全身高度浮腫, 已經沒有任何生命的跡象。
“一定是那個私人診所有問題, 不然這個孩子不可能就這么沒了?”彩獻寶認定導致自己的孩子胎死腹中的“罪魁禍首”是那個私人診所。
控告診所
報警尋兇搜尋證據
要找私人診所討說法, 先要找到證據。 于是, 彩獻寶開始準備四處尋找證據。
2005年3月4日上午9點鐘, 為焦霞進行手術的醫院的醫生找到彩獻寶夫婦, 建議他們對胎兒進行尸檢。 彩獻寶連忙問:“尸檢能不能查出是不是感冒期間大量用藥造成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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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的醫生卻給了彩獻寶夫婦一個不確定的答案, 也就是說尸檢也不一定能夠完全查出死胎的病因。 彩獻寶見醫生不能給出肯定的答案, 怕花冤枉錢, 夫妻兩人商議后, 決定不同意尸檢。
醫生臨走的時候告訴彩獻寶夫婦:“如不同意尸檢, 醫院就按常規進行處理了。 ”這時候, 彩獻寶并不明白, 醫生所說的“按常規進行處理”是怎樣回事。
孩子死后, 義憤填膺的彩獻寶立即到北京市大興區紅星派出所報案, 準備控告私人診所非法行醫。 但是, 警方告訴彩獻寶說:“要控告非法診所, 必須得到醫院的死亡證明。 你趕緊去醫院開死亡證明吧!”
3月7日上午, 彩獻寶來到北京某醫院要求開具孩子的死亡證明。 北京某醫院很快按照彩獻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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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彩獻寶把死亡證明拿給警方時, 警方告訴他證據還不夠確鑿。
“孩子是從母親的肚子里取出來的, 只要能對孩子進行鑒定, 毛病出在哪里肯定能夠查出來!”彩獻寶趕忙向警方提出給孩子做法醫鑒定。 隨即, 大興區紅星派出所出具了法醫鑒定委托書。
銷毀死胎
孩子成了“醫療廢棄物”
但是, 當3月9日彩獻寶拿著委托書來到北京某醫院, 準備為孩子做法醫鑒定時, 醫生卻告訴他:“醫院已將死胎作為‘醫療廢棄物’處理了!”
“醫療廢棄物?”剛剛聽到這個陌生的專業名詞時, 彩獻寶愣住了, 整整七個月的懷胎, 七個月的心血, 結果得來的就是這個冰冷的詞匯!彩獻寶一下子傻眼了, 索賠無望不說,醫院憑什么把自己的孩子“處理”了?而且還當作“醫療廢棄物”銷毀掉了!
欲哭無淚的彩獻寶當時就蹲在了地上,他眼淚汪汪地說:“從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僅僅6天,我的孩子還有用啊!你們也明明知道,對孩子的法醫鑒定將直接影響我們索賠啊!你們憑什么把我的孩子處理了?沒道理啊!”
但是,醫院給彩獻寶的答復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胎死宮內分娩出的死胎應屬于病理性醫療廢棄物,應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集中處置,而且這是我國醫療機構長期以來的通行做法。
“我們曾勸說你們進行尸檢,但你們明確表示不進行尸檢,也沒有表示你們自行處理死胎,我們只好按照常規對死胎進行‘處理’了。”醫院說。
狀告醫院
只為捍衛死胎處置權
在妻子產下死胎后,彩獻寶曾經詢問過醫生可不可以給孩子做司法鑒定,醫生當時的回答是“7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法醫鑒定”。彩獻寶不明白,為什么醫院說話不算數?
當彩獻寶獲知孩子被擅自處理的時候,一氣之下撥打了110報警。隨后他跑出醫院,買回一個錄音機偷偷藏在衣服里,再次折返回醫院,準備用錄音作為證據。
但是醫院給彩獻寶的回答是:“盡管我們說過7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法醫鑒定,但你們夫婦之前從未提出要冷凍死胎,也沒提出要醫院代為保管。如果要醫院保存死胎,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也要有一套手續。”
死胎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是慣例,死胎不具備任何法律意義,只是病理性醫療廢棄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體處理方法進行處理,死胎的父母也沒有對死胎的處分權。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學文化的彩獻寶不了解那么多規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個道理:如果孩子的尸體沒有被處理掉,一旦查明是因為私人診所大量用藥導致的死亡,他狀告私人診所就有了證據。
但是,現在證據沒有了,那么沒有經過他們同意而擅自處理了孩子尸體的醫院就必須對其行為負責。
沒有證據,私人診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獻寶決定:狀告把自己孩子當作廢棄物處理掉的醫院,捍衛死胎的處置權。
2005年,彩獻寶向豐臺法院提起了訴訟。為了打官司,彩獻寶準備了一疊厚厚的材料,其中有醫院診斷書、北京市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的回執,還有寫得滿滿當當的兩頁民事起訴狀。
法院判決
醫院賠償精神撫慰金
在法庭上,彩獻寶當庭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證據,包括他在3月9日和醫院婦產科主任對話的錄音證據。醫院方面在聽完錄音后表示,死胎不具備任何法律意義,只是病理性醫療廢棄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體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連胎盤都不是廢棄物,我八斤重的兒子怎么就成了廢棄物了?我的孩子還有用,他們怎么能說是廢棄物?”在法庭上,彩獻寶的情緒十分激動。
經過法庭上的雙方激烈辯論和質證,法院查明了本案爭訴的焦點問題是,醫院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有無權利處置原告分娩出的死胎。但目前,對死胎如何處置,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尚無明確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權利,故死胎不屬于尸體。但其具有物的屬性,死胎應歸分娩出死胎的產婦所有,產婦享有對死胎的合法處分權。
北京某醫院未經原告同意,按照醫療廢棄物自行處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權,并給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北京某醫院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考慮到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對死胎的處理尚無明確規定,所以對北京某醫院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法院適當作了考慮。
法院判決北京某醫院給付焦霞精神撫慰金2000元,就其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向焦霞賠禮道歉。
現狀追蹤
打官司打成了“法律名人”
3年多過去了,當年彩獻寶的電話如今已經無法打通。
當年審理此案的主審法官邢麗華告訴記者,當年此案宣判時,農民彩獻寶穿了一件背心露著膀子就來到了法庭。為了保持法庭的嚴肅性,她還跟男同事借了一件衣服給他穿。
案子判決事隔一年后,她再次在豐臺法院門口遇見了彩獻寶,他主動跟邢法官打了招呼。
邢麗華說,這時的彩獻寶頭發梳得一絲不亂,不知道抹了什么,頭發還特亮。衣服也穿著一點不含糊,整整齊齊的,完全脫離了當年的農民形象。
“你現在干嗎呢?”邢麗華問。
彩獻寶說,他現在非常忙,那件案子以后,好多人找他打官司。“我搞法律援助呢,現在我也是名人了。”
索賠無望不說,醫院憑什么把自己的孩子“處理”了?而且還當作“醫療廢棄物”銷毀掉了!欲哭無淚的彩獻寶當時就蹲在了地上,他眼淚汪汪地說:“從3月4日生孩子算起,到3月9日僅僅6天,我的孩子還有用啊!你們也明明知道,對孩子的法醫鑒定將直接影響我們索賠啊!你們憑什么把我的孩子處理了?沒道理啊!”
但是,醫院給彩獻寶的答復是: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胎死宮內分娩出的死胎應屬于病理性醫療廢棄物,應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集中處置,而且這是我國醫療機構長期以來的通行做法。
“我們曾勸說你們進行尸檢,但你們明確表示不進行尸檢,也沒有表示你們自行處理死胎,我們只好按照常規對死胎進行‘處理’了。”醫院說。
狀告醫院
只為捍衛死胎處置權
在妻子產下死胎后,彩獻寶曾經詢問過醫生可不可以給孩子做司法鑒定,醫生當時的回答是“7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法醫鑒定”。彩獻寶不明白,為什么醫院說話不算數?
當彩獻寶獲知孩子被擅自處理的時候,一氣之下撥打了110報警。隨后他跑出醫院,買回一個錄音機偷偷藏在衣服里,再次折返回醫院,準備用錄音作為證據。
但是醫院給彩獻寶的回答是:“盡管我們說過7天之內都可以進行法醫鑒定,但你們夫婦之前從未提出要冷凍死胎,也沒提出要醫院代為保管。如果要醫院保存死胎,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也要有一套手續。”
死胎按醫療廢棄物處理是慣例,死胎不具備任何法律意義,只是病理性醫療廢棄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體處理方法進行處理,死胎的父母也沒有對死胎的處分權。
“我的孩子我做主!”只有小學文化的彩獻寶不了解那么多規定和法律,但他明白一個道理:如果孩子的尸體沒有被處理掉,一旦查明是因為私人診所大量用藥導致的死亡,他狀告私人診所就有了證據。
但是,現在證據沒有了,那么沒有經過他們同意而擅自處理了孩子尸體的醫院就必須對其行為負責。
沒有證據,私人診所是告不成了,憋了一肚子委屈的彩獻寶決定:狀告把自己孩子當作廢棄物處理掉的醫院,捍衛死胎的處置權。
2005年,彩獻寶向豐臺法院提起了訴訟。為了打官司,彩獻寶準備了一疊厚厚的材料,其中有醫院診斷書、北京市公安局受理案件后的回執,還有寫得滿滿當當的兩頁民事起訴狀。
法院判決
醫院賠償精神撫慰金
在法庭上,彩獻寶當庭出示了自己收集的證據,包括他在3月9日和醫院婦產科主任對話的錄音證據。醫院方面在聽完錄音后表示,死胎不具備任何法律意義,只是病理性醫療廢棄物,不需要按照一般尸體處理方法進行處理。
“連胎盤都不是廢棄物,我八斤重的兒子怎么就成了廢棄物了?我的孩子還有用,他們怎么能說是廢棄物?”在法庭上,彩獻寶的情緒十分激動。
經過法庭上的雙方激烈辯論和質證,法院查明了本案爭訴的焦點問題是,醫院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有無權利處置原告分娩出的死胎。但目前,對死胎如何處置,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尚無明確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死胎不具有法律人格,不享有民事權利,故死胎不屬于尸體。但其具有物的屬性,死胎應歸分娩出死胎的產婦所有,產婦享有對死胎的合法處分權。
北京某醫院未經原告同意,按照醫療廢棄物自行處理死胎,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權,并給原告造成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北京某醫院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考慮到醫療機構管理部門對死胎的處理尚無明確規定,所以對北京某醫院賠償原告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法院適當作了考慮。
法院判決北京某醫院給付焦霞精神撫慰金2000元,就其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向焦霞賠禮道歉。
現狀追蹤
打官司打成了“法律名人”
3年多過去了,當年彩獻寶的電話如今已經無法打通。
當年審理此案的主審法官邢麗華告訴記者,當年此案宣判時,農民彩獻寶穿了一件背心露著膀子就來到了法庭。為了保持法庭的嚴肅性,她還跟男同事借了一件衣服給他穿。
案子判決事隔一年后,她再次在豐臺法院門口遇見了彩獻寶,他主動跟邢法官打了招呼。
邢麗華說,這時的彩獻寶頭發梳得一絲不亂,不知道抹了什么,頭發還特亮。衣服也穿著一點不含糊,整整齊齊的,完全脫離了當年的農民形象。
“你現在干嗎呢?”邢麗華問。
彩獻寶說,他現在非常忙,那件案子以后,好多人找他打官司。“我搞法律援助呢,現在我也是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