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好端端的嬰兒突然死亡嗎?這種病醫學上叫嬰兒猝死綜合征。 嬰兒猝死綜合征系指引起嬰幼兒突然死亡的癥候群, 本病根據患兒健康狀態及既往病史完全不能預知, 且常規病理解剖也不能發現明顯的致死原因。
本癥的發病年齡為28天~1歲的嬰兒, 發病率一般為1‰~2‰, 各國嬰兒猝死綜合征的發病率相差甚遠, 例如美國1988年的統計為1.2‰,最高者為瑞典的8‰。 最近香港報道為0.04‰。 我國尚無確切的統計數字。 由于對本癥日益重視, 一些國家的發病率已明顯下降。
本病發病年齡高峰為生后4周至3~4個月, 6~7個月則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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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猝死綜合征患兒很難于生前進行診斷, 在與其他疾病鑒別時, 如有可能主要應作以下有關檢查:血液電解質濃度、血糖、動脈血血氣分析、肝功能、胸部x線檢查、心電圖、心臟b超聲波檢查、腦電圖及頭部ct檢查等。
一般須經病理解剖方能確定診斷。 病理學檢查的意義在于探討突然猝死的原因, 以確立預防對策。
猝死事件常能引起醫療糾紛和家長的長期不安, 因此必須對處理方法多加注意。 死后應立即進行尸檢, 將初步病理檢查結果于死后24小時通知家長。 為了安慰家長焦慮不安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