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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治療

嬰兒痙攣症也屬於一種難治性癲癇綜合征, 多數是因腦部器質性病變或遺傳性代謝性疾病所引起。 常用的抗癲癇藥物幾乎無效。 所以, 目前在臨床上只能是一方面控制發作, 另一方面積極尋找並清除病因。

在藥物治療方面, 有如下幾種方法:①激素治療: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目前被認為是最有效, 並較普遍單用的藥物。 劑量為每日25~40單位, 持續肌注2~6周。 在控制痙攣及改善腦電圖方面近期效果明顯, 尤其是對原發性病例療效為優。 但遠期效果難以評估, 而且可見有高血壓和血鉀降低。 對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無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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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改用地塞米松0.3~?0.5?mg/kg體重/日或強地松 2~10mg/kg體重/日, 口服療程為2~6周。 若痙攣停止, 腦電圖恢復正常, 則可按每週地塞米松?0.5mg, 或強地松2.5mg減量, 直至開始量的1/2, 再維持3個月, 然後再用更小劑量維持數月。 皮質激素減量時, 可合併應用硝基安定, 並應注意預防和控制感染, 並相應補鉀、補鈉。 ②丙戊酸鈉:一般以15~20mg/kg體重/日的劑量開始, 逐漸增加至60~70mg /kg體重/日, 個別可達100mg/kg體重/日。 若無毒副作用, 以偏大劑量的效果為好, 但應注意嚴重肝中毒的發生。 ③非氨酯、氨己烯酸:此二藥在臨床上常單用或做為輔助用藥, 一開始為小劑量, 以後每週增加1次, 直至獲得療效而無顯著副作用為止。 非氨酯的起始用量為 15mg/kg體重/日, 維持量為45mg/kg體重/日。 氨己烯酸的劑量為40~100mg/kg體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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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維生素B6:以20~50mg/kg體重/日的劑量, 分3~4次口服, 從小劑量開始, 以後每隔3~4 天加量1次, 共服2周。 此時若合併應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或丙戊酸鈉則效果更好, 其副作用有食欲下降、噁心、嘔吐、腹瀉及肝功能障礙等。 ⑤免疫球蛋白:目前靜脈注射方法及劑量都不統一, 一般為每次200mg/kg體重, 隔日1次, 共 3次, 3周後重複。 肌肉注射法用低溫乙醇處理過的人血丙種球蛋白, 每療程1000~1500mg/k g體重, 每日300~600mg, 無明顯副作用。 在病因治療方面:如系因顱內占位病變引起者, 經手術治療後有些患者即使不服用抗癲癇藥物也不再發作。 有些遺傳代謝性疾病通過補充大量B族維生素也可控制發作。 而對於一些病因不明或病因不能解除的嬰兒痙攣, 臨床上以控制發作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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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不論屬於哪種情況, 均以及早治療, 發作得到及時控制的效果為好, 反之則差, 甚至於極差。 林-戈 綜合征治療本病也是小兒難治性癲癇中的一種, 目前臨床上尚無一定的治療方案, 有個別患者單用丙戊酸即有效, 但大多數仍是採取丙戊酸和氯硝安定合用, 非氨酯或氧異安定可單用, 也可作為其他抗癲癇藥物的輔助藥物一併應用。 對經上述藥物治療均無效的病例, 可試用生酮飲食(即含脂肪較多而蛋白與碳水化合物較少的食物)。 ⒎嬰兒痙攣症對小兒智力有影響嗎?嬰兒痙攣症是嬰幼兒時期所特有的一種癲癇。 發病年齡早, 具有特殊的驚厥形式, 腦電圖表現為高峰節律紊亂。 本病預後不良, 病後智力、體力發育明顯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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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多在1歲以內發病, 3~7個月發病人數最高, 男孩較女孩發病率高。 本病病因包括先天發育障礙、代謝異常、各種產傷、出生後外傷及神經系統感染, 約50%的小兒找不到病因。 嬰兒痙攣症發作時表現為全身大肌肉突然強烈抽搐, 頭及軀體向前傾, 上肢前伸、彎曲向內, 下肢彎曲到腹部, 兩眼斜視或上翻, 伴有意識障礙。 一次發作時間短, 1~2秒鐘緩解, 但可再次抽搐, 形成一連串發作, 少則2~3次, 多達幾十次甚至更多。 發作前患兒往往伴有一聲喊叫或不自主發笑, 面色蒼白或發紅, 發作後極度疲倦、嗜睡。 發作次數每日1~10次不等, 白天比夜晚易發作, 下午較上午易發作, 有的小兒在剛入睡或醒後不久容易發作, 有時突然的聲響也可引起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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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後患兒智力及體力發育顯著落後, 表情呆滯、淡漠, 不會笑, 不認人, 不會注視, 豎頭、站、行走均受影響, 語言發育落後。 典型的嬰兒痙攣症發作大多在1歲半以內停止, 大多數轉變為癲癇大發作或小發作。 病程越長對智力影響越重。 如由先天發育異常、先天代謝異常、新生兒窒息或顱內出血所致的則對智力影響更嚴重。 雖然本症預後差, 對智力影響嚴重, 但激素治療後可控制症狀, 對智力恢復有一定療效。 所以家長發現小兒反復抽搐, 應及早診治, 減輕對智力影響, 防止小兒腦部外傷及腦部感染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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