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痙攣症也屬於一種難治性癲癇綜合征,
多數是因腦部器質性病變或遺傳性代謝性疾病所引起。
常用的抗癲癇藥物幾乎無效。
所以,
目前在臨床上只能是一方面控制發作,
另一方面積極尋找並清除病因。
在藥物治療方面,
有如下幾種方法:①激素治療: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目前被認為是最有效,
並較普遍單用的藥物。
劑量為每日25~40單位,
持續肌注2~6周。
在控制痙攣及改善腦電圖方面近期效果明顯,
尤其是對原發性病例療效為優。
但遠期效果難以評估,
而且可見有高血壓和血鉀降低。
對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無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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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改用地塞米松0.3~?0.5?mg/kg體重/日或強地松 2~10mg/kg體重/日,
口服療程為2~6周。
若痙攣停止,
腦電圖恢復正常,
則可按每週地塞米松?0.5mg,
或強地松2.5mg減量,
直至開始量的1/2,
再維持3個月,
然後再用更小劑量維持數月。
皮質激素減量時,
可合併應用硝基安定,
並應注意預防和控制感染,
並相應補鉀、補鈉。
②丙戊酸鈉:一般以15~20mg/kg體重/日的劑量開始,
逐漸增加至60~70mg /kg體重/日,
個別可達100mg/kg體重/日。
若無毒副作用,
以偏大劑量的效果為好,
但應注意嚴重肝中毒的發生。
③非氨酯、氨己烯酸:此二藥在臨床上常單用或做為輔助用藥,
一開始為小劑量,
以後每週增加1次,
直至獲得療效而無顯著副作用為止。
非氨酯的起始用量為 15mg/kg體重/日,
維持量為45mg/kg體重/日。
氨己烯酸的劑量為40~100mg/kg體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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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維生素B6:以20~50mg/kg體重/日的劑量,
分3~4次口服,
從小劑量開始,
以後每隔3~4 天加量1次,
共服2周。
此時若合併應用促腎上腺皮質激素或丙戊酸鈉則效果更好,
其副作用有食欲下降、噁心、嘔吐、腹瀉及肝功能障礙等。
⑤免疫球蛋白:目前靜脈注射方法及劑量都不統一,
一般為每次200mg/kg體重,
隔日1次,
共 3次,
3周後重複。
肌肉注射法用低溫乙醇處理過的人血丙種球蛋白,
每療程1000~1500mg/k g體重,
每日300~600mg,
無明顯副作用。
在病因治療方面:如系因顱內占位病變引起者,
經手術治療後有些患者即使不服用抗癲癇藥物也不再發作。
有些遺傳代謝性疾病通過補充大量B族維生素也可控制發作。
而對於一些病因不明或病因不能解除的嬰兒痙攣,
臨床上以控制發作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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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不論屬於哪種情況,
均以及早治療,
發作得到及時控制的效果為好,
反之則差,
甚至於極差。
林-戈 綜合征治療本病也是小兒難治性癲癇中的一種,
目前臨床上尚無一定的治療方案,
有個別患者單用丙戊酸即有效,
但大多數仍是採取丙戊酸和氯硝安定合用,
非氨酯或氧異安定可單用,
也可作為其他抗癲癇藥物的輔助藥物一併應用。
對經上述藥物治療均無效的病例,
可試用生酮飲食(即含脂肪較多而蛋白與碳水化合物較少的食物)。
⒎嬰兒痙攣症對小兒智力有影響嗎?嬰兒痙攣症是嬰幼兒時期所特有的一種癲癇。
發病年齡早,
具有特殊的驚厥形式,
腦電圖表現為高峰節律紊亂。
本病預後不良,
病後智力、體力發育明顯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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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痙攣症多在1歲以內發病,
3~7個月發病人數最高,
男孩較女孩發病率高。
本病病因包括先天發育障礙、代謝異常、各種產傷、出生後外傷及神經系統感染,
約50%的小兒找不到病因。
嬰兒痙攣症發作時表現為全身大肌肉突然強烈抽搐,
頭及軀體向前傾,
上肢前伸、彎曲向內,
下肢彎曲到腹部,
兩眼斜視或上翻,
伴有意識障礙。
一次發作時間短,
1~2秒鐘緩解,
但可再次抽搐,
形成一連串發作,
少則2~3次,
多達幾十次甚至更多。
發作前患兒往往伴有一聲喊叫或不自主發笑,
面色蒼白或發紅,
發作後極度疲倦、嗜睡。
發作次數每日1~10次不等,
白天比夜晚易發作,
下午較上午易發作,
有的小兒在剛入睡或醒後不久容易發作,
有時突然的聲響也可引起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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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後患兒智力及體力發育顯著落後,
表情呆滯、淡漠,
不會笑,
不認人,
不會注視,
豎頭、站、行走均受影響,
語言發育落後。
典型的嬰兒痙攣症發作大多在1歲半以內停止,
大多數轉變為癲癇大發作或小發作。
病程越長對智力影響越重。
如由先天發育異常、先天代謝異常、新生兒窒息或顱內出血所致的則對智力影響更嚴重。
雖然本症預後差,
對智力影響嚴重,
但激素治療後可控制症狀,
對智力恢復有一定療效。
所以家長發現小兒反復抽搐,
應及早診治,
減輕對智力影響,
防止小兒腦部外傷及腦部感染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