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的健康成長需要良好的營養, 而良好的營養是指均衡全面的營養素和適宜的攝入量。 營養不良或過剩都會對嬰兒的健康成長有害。 傳統觀點認為嬰兒越胖越好的看法是不對的。
嬰兒肥胖, 一方面活動受到限制, 運動量相對減少, 這不僅對骨骼生長不利。 而且因負荷過重, 可使腿部彎曲而變成弓形腿, 嚴重時, 由於呼吸困難, 肺泡換氣不足促使紅細胞增多, 有的甚至發生發紺、心臟增大以及出現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而且, 據研究發現, 嬰兒時期的肥胖與成年後的肥胖症、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都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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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是指身體中的脂肪堆積過多, 肥胖的程度與體脂所占體重的比例有關。 嚴重的肥胖可以看成是一種以身體脂肪含量過多為主要特徵的病態。 肥胖病的病因是多方面的, 經常與多種慢性病伴隨發生, 並且促進和加重這些疾病。
對肥胖程度的判斷和劃分, 最直觀的方法是目測法, 通過對人體觀察的直覺判斷來估計肥胖及消瘦的程度。 這種方法適用于初篩, 並且可以排除因肌肉發達、體格健壯所致的相對體重較高。
目前常用於判斷體重超重和肥胖的簡單方法是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體質指數(BMl)法, 計算公式為:
BMI=體重(千克) / 身高(米)2
WHO對肥胖核超重的劃分是根據正常人的BMI值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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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I小於18.5為體重過低(表明營養不足);
BMI為18.5~24.9為體重正常;
BMI為25~29.9為超重;
BMI為30.0~34.9為1級肥胖;
BMI為35.0~39.9為2級肥胖;
BMI等於或大於40.0為3級肥胖;
對於不同的人種, 同樣的BMI可能代表的肥胖程度不一致。
在世界範圍已普遍採用BMI來判斷成人的肥胖程度, 但由於兒童正處於生長發育的高峰時期, 並不適合用BMI來判斷。 對兒童更常用的是1987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兒童身高標準體重法, 即按性別參照相應標準身高和體重的關係來計算肥胖度(嬰兒身高體重對照表)
肥胖度=(實測體重-相應身高的標準體重)/相應身高的標準體重×100%;
超過標準體重20%為輕度肥胖;
超過30%為中度肥胖;
超過50%或以上為重度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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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肥胖的餵養原則
對於小嬰兒而言, 不要過分限制熱能的攝入, 以免發生營養不良或神經系統發育不良但是也應防止體重增加過快。 對於人工餵養或者混合餵養的嬰兒最好採用母乳化的配方奶粉, 以免攝入過多的飽和脂肪。
不要過早過多地給嬰兒添加澱粉類穀物食物。 有些嬰兒從小食欲旺盛, 做父母的擔心小孩吃不飽, 在3個月前就在奶中加入米粉等, 這樣會影響蛋白質的攝入量, 而且同時攝入較多的熱量, 容易使孩子長得虛胖, 但體質下降。
此外, 寶寶在開始添加輔助食品的時候, 也正是嬰兒一生中膳食習慣養成的時期, 此時父母的不良膳食習慣很容易被嬰兒模仿, 如不愛吃青菜、豆腐等清淡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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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已經發生肥胖的嬰兒, 應根據嬰兒生長發育的實際情況, 控制能量攝入量, 防止能量過剩造成的肥胖。
要調節主要營養素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的比例, 保持正常比例。
在控制能量攝入的同時, 不能忽視各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攝入, 應當保證正常需要的營養素的攝入.平時可以多食用富含各種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水果、蔬菜、牛奶、雞蛋、魚等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