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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運動能力發展的一般規律

有研究把嬰兒運動能力發展概括為三項規律:

1. 運動能力從整體動作到分化動作。 最初的動作是全身性的、籠統的、散漫的, 以後逐漸分化為局部的、準確的、專門化的;

2.從身體上部動作到下部動作。 嬰兒最早的動作發生在頭部, 其次在軀幹, 最後是下肢。 其順序是沿著抬頭—翻身—坐—爬—站—行走的方向發展。

3. 從大肌肉動作到小肌肉動作。

嬰兒運動能力發展的一般規律

嬰兒運動能力的發展是先天預置和後天練習的結果, 是由神經系統支配的骨骼肌肉系統發育的結果。 嬰兒運動能力的正常發展, 一方面是檢驗神經系統發育是否正常的重要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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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隨之而來的心理發展的重要準備。 一般而論, 運動能力發展落後對智力發展有不利的影響, 這是因為, 神經—肌肉運動向腦提供的刺激作用是智力發展的源泉, 是啟動先天素質或遺傳結構的動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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