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發展心理學家、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加登納曾經說過:“在個體可能具有的所有天賦當中,
音樂天賦是最早出現的。
“兒童對聲音的反應在胎兒期就開始了。
在妊娠的第三個月,
多數胎兒對外界的聲音刺激就有所感覺,
他們用動作及改變內部呼吸的方法對聲音刺激作出反應。
新生兒可以很快地開始利用他們在胎兒期積累起來的各種聲音經驗,
去探索他們周圍豐富多變的聲音世界。
新生兒在降生幾分鐘後就能有聽覺反應;2-3天就能對不同的音色建立起條件反射,
對不同頻率的聲音也能產生分化;5天就能辨別聲音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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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聲音能完全停止他正在進行的動作,
表現出聽覺集中的現象。
到了三個月時,
嬰兒就能再認母親的聲音或其他直接護理人的聲音。
快到四個月時,
嬰兒會用他們的腳或手去碰擊那些能產生令人愉快的聲音的玩具。
這些動作起先只是嬰兒的一種本能的反應,
是純屬偶然的動作,
但是如果聲音十分悅耳、十分有趣,
嬰兒就會饒有興致地一次又一次去重複這些動作。
四個月的嬰兒會非常喜歡他自己的笑聲,
常常會一個人笑個不停。
胎兒從降生到四個月,
可以說是音樂“前能力”發展的第一階段。
4-18個月是嬰兒音樂“前能力”發展的第二個階段。
這時,
嬰兒的咿呀學語聲逐漸增多,
發音能力也將在父母對他的說話和歌唱過程中不斷得到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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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以後的嬰兒幾乎可以像成年人一樣去聽音樂和關心各種聲音。
1歲多的孩子傾聽、區別聲音的能力有所發展,
他們能準確地分清聲源,
迅速地分辨出差別較小的不同聲音。
比方看見火車,
對它的嗚嗚叫聲特別有興趣,
自己也會拉長了聲音學火車叫。
到了1歲半,
在幼兒的語言發展進入到“咿咿學唱期”,
幼兒的音樂生活便出現了一個重要的轉折。
他們初次開始獨自發出探測各種小停頓的點狀的音的序列,
還發明了一些難以記錄的自發歌曲,
過不久又開始發出從周圍熟悉的歌曲中聽來的小片斷或獨特的旋律短句,
這便是幼兒歌唱與節奏活動的正式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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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孩子對於聲音探索的好奇與能力在一併增長,
周圍環境中各種有趣的聲音將繼續吸引那些蹣跚學步的孩子,
隨著孩子語言技巧的發展和身體自身活動能力的增加,
他逐漸有能力去尋找和發展他所喜歡的聲音的位置。
這時,
他還會對某些有趣的音樂表現出特殊的愛好,
像電視廣告中的某些音樂片斷就會使他著迷。
如果他能夠在家裡或幼稚園裡聽到並接觸到吉它、電子琴或其他樂器,
他會感到非常神奇和快樂。
發展較快的2-3歲的孩子能更加地模仿一首歌曲中較長的旋律片斷,
並且開始嘗試著伴隨音樂“跳舞”。
他們特別喜歡節奏鮮明的聲音,
隨著音樂他們會自發地點頭、跳躍、轉圈、搖擺和擺動手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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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一些他們所喜愛的音樂遊戲時,
注意力集中的時間會明顯增加,
並能安靜地坐著或躺著傾聽音樂,
每次都能持續幾分鐘,
還能學會遵守簡單的遊戲規則。
從這一年齡階段開始,
幼兒逐漸開始對真實的樂器發生興趣。
起先,
他會表現出對聽樂器演奏和錄音音樂的興趣,
在此基礎上,
如果能接觸到一些能夠發出好聽的聲音的玩具樂器時,
像沙鍾、鈴鼓、木魚、三角鐵、小鈴、小鼓等,
他會興致盎然去敲敲打打,
這將為他節奏能力的發展和今後的樂器學習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嬰兒音樂能力的發展不可能是千篇一律、完全相同的,
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環境和教育的影響。
如果嬰兒的生活環境很糟糕,
得不到應有的照顧和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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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起碼的安全感,
嬰兒的笑聲也許就會出現得晚一些。
如果嬰兒的看護者不是自己的母親,
並且護理人經常變動,
那麼嬰兒對聲音的再認就會發生困難。
嬰兒音樂能力不會憑空產生,
只能在環境刺激與教育的作用下逐漸發展起來。
瞭解3歲前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