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在出生後的2個月, 即可在父母的幫助下做一些簡單的肢體運動, 稍大一點就可練習翻身、坐立、爬行等動作。 通過持之以恆的被動和主動的活動(每天最好10至15分鐘), 讓孩子身心都得到良好的發展。
嬰兒本身活動能力差, 家長應有計劃地為他們創造運動條件, 使身體各系統都受到鍛煉。 給嬰兒做體操, 應根據其月齡及體質, 循序漸進。
2-4月的嬰兒應完全在大人的幫助下作被動體操。 主要鍛煉胸、臂肌肉、肩關節、膝、股、肘關節及其韌帶的功能, 同時藉以按摩體操促進手臂肌肉和腳腿肌肉的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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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個月嬰兒, 可強化背部、頸部肌力, 培養平衡感, 通過翻身練習和坐立, 使嬰兒熟悉姿勢的變化。
6-8個月的嬰兒適於主動體操, 以鍛煉嬰兒的腕力和臂力, 鍛煉腰肌、腹肌、手肌、下肢肌肉、兩肘關節及手眼協調能力。
8-10個月的嬰兒應著重爬行體操, 通過鍛煉可增強肩、背、胸肌, 爬行體操十分有利頸部肌肉和手臂肌力, 增強下肢肌和腹肌的發育, 對孩子的注視能力以及大腦的發育都有很大幫助。
10-14個月的小兒要練習站立體操, 以增強嬰兒腹肌、下肢肌和手臂肌, 並鍛煉其協調運動, 步行運動, 適應身體狀態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