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嬰幼兒肺炎對氣體交換無明顯影響。 肺炎時, 小兒食欲尚佳, 可經口保持液體入量, 故對水、電解質影響不顯著, 且肺炎時水、鈉常有瀦留趨勢, 所以, 鈉和水的入量應限制, 一般肺炎不必靜脈補液。 但對於進食減少或高熱及喘重或微循環功能障礙的患兒, 由於入量不足及不顯性失水較多, 以及有明顯電解質紊亂和酸堿平衡失調的病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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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脈補液可以5%~10%葡萄糖與生理鹽水配製成4∶1或5∶1的混合液。 總液量以60~80ml/kg為宜, 較小嬰兒用量可稍偏大掌握, 而較大兒童用量應偏小些。 靜脈補給量為總液量的1/2, 餘量口服。 如不能口服, 可再以30ml/kg靜點。 點滴速度要慢, 每分鐘掌握6~12滴左右, 以避免引起肺炎患兒的迴圈血量突然擴大而導致心衰和肺水腫。
有明顯脫水和代謝性酸中毒的患兒, 可用1/2~1/3等滲的含鈉液補足累積丟失量, 然後, 用上述液體維持生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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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同時伴有吐瀉、脫水及酸中毒時, 應按嬰幼兒腹瀉的治療方法糾正脫水及酸中毒, 但補給液量、電解質、速度和張力均應減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