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戀是嬰兒尋求並企圖保持他同母親或親近的人的身體聯繫的一種傾向。 依戀主要通過啼哭、笑、吸吮、喊叫、咿呀學語、抓握、偎依和跟隨等行為方式表現出來。 依戀是嬰兒和撫育者之間的一種積極的、充滿深情的感情聯繫。 它對形成兒童的個性特點有重要影響。
依戀是逐漸發展形成的, 心理學的研究發現, 一般分3個階段:
(1)對人無差別反應的階段(從出生到3個月)。 這時期, 對任何人的反應幾乎都是一樣的, 見到人的面孔或聽到人的聲音就會笑, 以後還會咿呀“說話”
(2)對人有選擇的反應階段(出生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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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積極尋求與專門照顧者接近(出生6個月~3歲)。 對依戀物件的存在表示深切的關切。 依戀者離開就啼哭, 回來就高興。 只要依戀者在旁邊, 他就安心地玩耍, 仿佛依戀物件是嬰兒安全的保護者。
嬰幼兒安全的依戀有助於培養他們對己、對父母、對同伴的依戀感和積極的探索能力, 為兒童個性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