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是指出生後28天~3周歲的小兒。 這一時期的小兒, 正處於其生長發育承上啟下的階段, 肝、腎功能發育尚不完善, 對藥物的代謝和排泄能力較弱, 藥物在體內容易蓄積。 因此, 對嬰幼兒的用藥要特別小心。 “禁用”有絕對禁止的含義, 如果使用會出現嚴重的後果, 甚至危及生命。 那麼嬰幼兒要禁用的藥物有哪些呢?
1.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皮試陽性或既往有過敏史的嬰幼兒,
應禁用。
2.四環素類:該類藥物除有肝腎損害外,
還可沉積於牙齒和骨骼,
造成牙齒黃染,
影響嬰幼兒骨骼正常發育,
因此8歲以下的兒童應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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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喹諾酮類:如臨床上常見的氟呱酸等, 此類藥物可影響嬰幼兒的軟骨發育, 應禁用。
4.乙胺丁醇:此藥是臨床上常用的一線抗結核藥物, 球後視神經炎是其最重要的毒性反應, 表現為視力下降、視野縮小, 出現周圍及中央盲點。 嬰幼兒正處於視力發育的關鍵時期, 應禁用。
5.滴鼻淨:又名鼻眼淨(萘唑林)。 局部應用有強烈而持久的收縮血管作用, 常用0.1%濃度的溶液滴鼻用於成人的充血性鼻炎。 嬰幼兒鼻粘膜嬌嫩, 血管豐富, 對藥物吸收迅速而完全, 如果應用滴鼻淨, 進入血液迴圈後作用於心臟、全身血管等器官會引起中毒, 搶救不及時還會危及生命。 因此, 3歲以下的嬰幼兒禁用滴鼻淨。 同類藥物如羥甲唑林也應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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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磺胺類:對體內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嬰幼兒可致正鐵血紅蛋白血症和溶血性貧血, 應禁用。
另外, 嬰幼兒如果在初次使用某種藥物後出現了過敏反應, 在下次就醫時一定要告訴醫師, 如抗癲癇藥物卡馬西平對於有的嬰幼兒可出現致命性的全身剝脫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