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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收縮過強怎麼辦

孕婦在分娩時, 子宮收縮過頻, 10分鐘內可有5次或5次以上的宮縮, 而且收縮力過強, 叫子宮收縮過強。

子宮收縮過強可使羊膜腔內壓力大於50毫米汞柱, 子宮頸於短時間迅速開全, 如產道無明顯阻力, 產程可在短時間內結束。 總產程短於3小時叫急產, 經產婦多見。

宮縮過強、過頻, 產程可迅速結束, 子宮頸、陰☆禁☆道, 特別是會陰來不及擴張而發生撕裂傷。 接生準備不及, 消毒不嚴密, 容易導致感染。 產後也因子宮肌纖維縮複不良而發生出血。 胎兒也會因過強過頻的宮縮而發生窒息或死亡。 胎兒娩出後, 可因原來胎頭在產道內的很高壓力突然消失而導致顱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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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收縮過強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子宮內口以上的子宮肌肉普遍陷於強烈的痙攣性收縮、宮縮間歇時間很短或無間歇, 產婦腹部劇痛, 並易引起子宮破裂及胎兒宮內死亡。 此時可緊急應用氟烷、乙醚麻酸以停止宮縮, 或用於子宮收縮掏劑, 1‰腎上腺素1毫升加5~10%葡萄糖250毫升中, 或用20%硫酸鎂20毫升加等量5~10%葡萄糖溶液緩慢靜脈滴注。

子宮肌壁的局部痙攣性收縮, 於胎兒身體的某一局部形成狂窄環, 阻礙胎體下降, 可使產程停滯。 如胎兒無明顯變化可採用期待療法, 停止手術, 給鎮靜止痛藥物, 如嗎啡、杜冷丁等。 在產婦充分休息後多能自行消失。 如胎兒窘迫則用宮縮抑制劑(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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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狂窄環松解者, 可在宮口開全後, 經陰☆禁☆道助產結束分娩。 如痙攣不能緩解需行剖宮產手術。

為預防宮縮過頻的發生, 凡有急產史的孕婦, 尤其是先露部位很低的經產婦, 在預產期前1~2周不宜遠出, 最好能提前住院, 以免發生意外。 一有臨產徵兆, 即刻做好接生準備。 分娩時不要使用催產素及子宮收縮藥, 特別是對這些藥物敏感的產婦更不能大劑量使用。 胎兒娩出後要仔細檢查產道有無裂傷, 並注意嚴密觀察新生兒有無顱內出血, 以便及早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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