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破裂可發生在妊娠晚期尚未臨產時, 但大多數發生在臨產過程中分娩遇有困難時, 表現為產程延長, 胎頭或先露部不能入盆或受阻於坐骨棘平面或以上。 子宮破裂多數可分為先兆子宮破裂和子宮破裂兩個階段。
1、先兆子宮破裂
在臨產過程中, 當胎兒先露部下降受阻時, 強有力的陣縮使子宮下段逐漸變薄而宮體更加增厚變短, 兩者間形成明顯的環狀凹陷, 此凹陷會逐漸上升達臍平或臍部以上, 稱為病理縮複環(pathologic retraction ring)。 此時, 下段膨隆, 壓痛明顯, 子宮圓韌帶極度緊張, 可明顯觸及並有壓痛。 產婦自訴下腹十分疼痛難忍、煩躁不安、呼叫、脈搏呼吸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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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宮破裂
根據破裂程度, 可分為完全性子宮破裂與不完全性子宮破裂兩種。
(1)完全性子宮破裂:指宮壁全層破裂, 使宮腔與腹腔相通。 子宮完全破裂一瞬間, 產婦常感撕裂狀劇烈腹痛, 隨之子宮陣縮消失, 疼痛緩解, 但隨著血液、羊水及胎兒進入腹腔, 很快又感到全腹疼痛, 脈搏加快、微弱, 呼吸急促, 血壓下降。 檢查時有全腹壓痛及反跳痛, 在腹壁下可清楚捫及胎體, 子宮縮小位於胎兒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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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瘢痕破裂者可發生在妊娠後期, 但更多發生在分娩過程。 開始時腹部微痛, 子宮切口瘢痕部位有壓痛, 此時可能子宮瘢痕有裂開, 但胎膜未破, 胎心良好。 若不立即行剖宮產, 胎兒可能經破裂口進入腹腔, 產生類似上述子宮破裂的症狀和體征。
(2)不完全性子宮破裂:指子宮肌層全部或部分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