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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10周產檢需要做什麼檢查內容

第一次產前檢查大約在懷孕十周, 此時將開始做一些血液與尿液檢驗, 以瞭解孕婦基本身體狀況, 如有無糖尿病、腎臟病、或地中海型貧血等。

若准媽媽有地中海型貧血, 應儘快為准爸爸驗血, 以確定他是否也有地中海型貧血, 若父母皆有, 則日後出生的寶寶有四分之一的機會可能會有嚴重的地中海型貧血, 在整個懷孕過程中應予特別注意。 檢查中亦應注意是否懷有雙胞胎甚至連體嬰的可能?此時作超聲波檢查, 應可分辨出來。

一: 檢查時間

1、三個月(12周)內,進行第一次檢查; 

2、13-27周,每四周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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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8-35周,每兩周檢查一次; 

4 、36周-分娩前,每一周檢查一次. 

二:檢查項目

1、12周(三個月)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檢查.

2、 13-16周, 第二次產檢: 唐氏症篩查 

3、 17-20周, 第三次產檢

4、 21-24周, 第四次產檢 妊娠糖尿病篩查

5、 25-28周, 第五次產檢 乙型肝炎抗原 梅毒血清試驗 

6、 29-32周, 第六次產檢 下肢水腫 子癇前症的發生 預防早產

7、 33-35周, 第七次產檢 超聲波(B 超)檢查 評估胎兒體重

8、 36周, 第八次產檢 為生產事宜做準備 減少AA次 

9、 37周, 第九次產檢 注意胎動 

10、 38-42周 第十次產檢 胎位固定 胎頭下降。  

如果條件允許, 選擇婦產科專科醫院, 或婦產科檢查與醫院其他門診分開的醫院, 可以避開與其他病人共處一個空間, 降低交叉感染的風險。 交通方便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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