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進入懷孕中期以後, 情緒已基本穩定, 孕吐等不適反應也逐漸消失, 所以孕中期的保健要點, 主要在於通過生活、工作和休息的適當調整, 以保證良好的心理狀態。 但為了保證胎兒的良好發育, 孕婦保健基本常識應是每個孕婦都知曉的。
產前檢查 從妊娠24周開始, 定期產前檢查, 包括體重, 血壓, 血, 尿常規, 肝, 腎功能, 肝炎免疫測定及胸透等。 發現異常就可以及時處理。
產前診斷 有指征者, 孕滿16周以後, 以孕婦血液中的甲胎蛋白測定結果作為篩選指標, 疑有畸形或遺傳病胎兒, 可以進一步作宮內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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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監護 孕婦自我監護如聽胎心、數胎動。 通過四步觸診及測量子宮高度、腹圍等指標繪製妊娠圖。 B型即時超聲儀檢查, 瞭解胎兒宮內發育及胎盤成熟度、羊水量, 發現異常可以作及時處理。
適當活動 醫學界認為, 孕期適當的活動可以增強孕婦的肌肉力量, 對分娩有一定幫助。 所以, 孕婦可以從事家務勞動, 如果沒有異常情況, 孕中期仍能正常上班, 這樣對於改善心理狀態也大有益處。
雖然在孕中期孕婦的身體狀況已基本安定, 但並不代表孕中期就會平安無事, 放鬆對身體狀況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