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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檢查一般每4周複查一次

醫生在第一次產前檢查時要對孕婦進行全面系統的體格檢查, 作各種化驗以觀察孕婦本身情況和可能對孕婦胎兒帶來危害的因素, 瞭解有無對胎兒有嚴重危害的細菌、病毒感染等, 還要測量孕婦骨盆的各徑線是否在正常範圍, 為足月時選擇分娩方式提供依據。

在懷孕16——20周左右做婦科B超一次, 以瞭解有無嚴重的胎兒畸形, 如腦積水、無腦兒、脊柱裂、先天性心臟發育異常及其它內臟異常, 以便對異常者及早終止妊娠, 達到優生的目的。

在懷孕中期, 醫生定期給孕婦測量子宮底的高度、腹圍、監測胎位、聽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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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懷孕18——20周後, 醫生就很容易用專用聽診器在孕婦腹部聽到胎兒心跳的聲音。 胎兒心跳的聲音如同鐘錶的“滴答”聲, 正常每分鐘120——160次, 比成年人快得多, 一般在孕婦肚臍的下方正中或稍偏左或右聽得清楚, 在靠近胎兒背部的地方聽得清楚。

另外, 產前檢查中, 醫生還要密切監測孕婦血壓、體重的變化, 如:有無水腫、貧血、陰☆禁☆道流血等情況, 以便及時發現一些懷孕的併發症和懷孕前存在但不嚴重, 而懷孕後變得明顯及嚴重的某些內外科疾患。 一旦發現異常, 及時轉到高危妊娠門診作重點監護。 如發現孕婦疾病嚴重, 不宜繼續妊娠或胎兒畸形, 應及時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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