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在妊娠13周內(最好在孕2個月左右)應該進行早孕檢查, 其重要性如下:
(1)確定妊娠是否正常及懷孕的周數:月經週期不規律者, 受孕日期常難判定, 早孕時檢查子宮大小, 對核實預產期有很大意義。
(2)儘早發現不宜繼續妊娠的情況:如孕早期病毒感染, 接觸毒物及患有急性或嚴重全身性疾病者, 可以及早採取對母體損傷較小的人工流產術, 以終止妊娠。
(3)有計劃的監測孕期疾病:有些異常情況, 雖然可以繼續妊娠, 但需要進行治療, 或在孕期中採取有計劃的監測, 以確保順利渡過妊娠及分娩期, 如貧血、心臟病、糖尿病、某些性傳播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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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孕早期的血壓、、體重能代表非孕時的水準, 作為基礎值, 塒妊娠晚期併發症的鑒別診斷有參考價值
②對有不良孕、產殳者, 需要適時安排進行產前診斷
③孕早期檢查的同時, 接受孕期衛生指導, 有助於預防各種孕期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