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可做哪些運動?
1. 懷孕初期( 0 到滿 12 周)
此時屬於懷孕的不穩定期, 在沒有出血的前提下, 懷孕前沒有規律運動者, 懷孕期前三個月做的運動類型必須是最溫和的, 最保守的方式就是散步。 有規律運動者的孕婦, 可以繼續從事懷孕前即從事的運動, 但運動量和強度都應減低。
2. 懷孕中期(第 12 周到滿 28 周)
滿 12 周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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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懷孕後期(第 28 周到分娩)
此時期由於腹圍增大的速度較快, 孕媽咪可以適度地降低原有的運動量。 36周之後, 孕媽咪可以開始爬樓梯, 並且進行一些順產的功能性運動。
多做運動益處多
1. 改善迴圈, 增進心肺功能, 減輕懷孕時頭暈、疲倦及喘促。
2. 促進肌力平衡, 增加關節穩定度, 可以預防背痛及肌肉和關節酸痛。
3. 運動可以改善下肢靜脈血液回流不佳現象, 預防靜脈曲張, 減輕水腫及腿部抽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