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子宮肌瘤再懷孕
針對媒體報道的小家豪的情況, 武漢仁愛醫院婦科主任李秀蘭教授(原同濟醫院婦科教授)分析認為:關于小家豪母親懷孕3個月時長過子宮肌瘤的診斷應該是一種誤診。 因為懷孕之后子宮不可能長良性肌瘤, 如果子宮肌瘤在懷孕之前就已存在, 它只會隨著孕期的增長而逐漸長大, 不可能消失。
湖北省遺傳中心副主任醫師宋婕萍也表示, 只有惡性腫瘤才有遺傳傾向, 母體的子宮肌瘤不會轉移到胎兒身上導致胎兒身體或臟器長腫瘤。
但是, 這并不是說懷孕前患了子宮肌瘤就可以置之不理懷孕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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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半年別吃避孕藥
雖然專家們證實子宮肌瘤與嬰兒臟器腫瘤沒有關系, 但這一事件再次給計劃懷孕的夫妻敲了一記警鐘——確保孕育健康寶寶, 不要放過每一個細節。 同濟醫學院三陽路生殖醫學中心廖愛華教授因此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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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教授介紹, 現在的甾體避孕藥, 無論是長效的還是短效的, 在體內聚集的高激素代謝消失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 如果沒有休息半年以上就懷孕, 一方面容易對胎兒的性別造成影響, 一方面容易致畸。 廖教授強調, 即使是緊急避孕藥, 雖然沒有針對性的研究, 但為了確保胎兒健康, 國際上也普遍主張像對待常規避孕藥一樣, 半年后再懷孕, 即使只服用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