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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乙肝檢查的重要性

對有乙肝病史或與乙肝病人密切接觸史的未准爸媽應作兩對半檢查, 如果檢查結果是小三陽或大三陽, 應進一步抽血做HBV-DNA測定, 即測定乙肝病毒血液中的含量, 並作肝功能檢查。 如果母親是肝炎患者, 懷孕後會造成胎兒早產等後果, 肝炎病毒還可直接傳播給孩子。

科學篩選早發現

對於有潛在乙肝罹患風險的孕婦, 必須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判別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狀況。 如果是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 或是“小三陽”, 而乙肝病毒去氧核糖核酸(HBV-DNA)陰性, 說明體內病毒處於穩定狀態。 這類帶毒者雖可終身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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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影響正常生活, 因此這類婦女可以懷孕。

若診斷顯示“大三陽”, 同時HBV-DNA呈陽性, 則說明有明顯傳染性, 也可能伴有肝細胞損傷。 而經研究證實, 孕婦HBsAg、“乙肝”e抗原同時陽性, 幾乎100%會傳染新生兒, 且大多成為慢性攜帶者。 因此, 對於這類婦女最好先考慮休息治療, 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轉陰後再懷孕為好。 此外, 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後肝硬化不能懷孕生育, 慢性乙型肝炎也不宜懷孕, 這是為了母親健康, 同時也避免懷孕後將病毒傳染給胎兒。

規範治療 確保寶寶安全

慢性乙肝患者如何擁有健康的Baby?這個問題其實是很多未婚未育乙肝患者和表面抗原攜帶者擔心的事, 因為乙肝病毒可以通過母嬰傳播。

如果母親是慢性乙肝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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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具備抗乙肝病毒治療的指征, 應積極接受抗病毒治療, 在控制病情後再懷孕;如果母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則不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可以懷孕, 但要加強監測和隨訪。 懷孕後每月應做肝功能檢查。 在分娩過程中應加強對新生兒的保護, 新生兒出生後應立即在雙側三角肌處分別注射(不同部位)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比常規預防接種的劑量增加一倍更好), 使新生兒感染乙肝病毒的風險大大降低。

及時產檢避風險

若孕婦本身屬於肝病的高危人群, 那麼儘早接受產前檢查非常必要。 雖然正常懷孕不會加重肝臟損壞, 但一些產科併發症如劇吐、懷孕期間的高血壓綜合征, 可能會引起嚴重的肝臟病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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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開始檢查, 有助於早期發現和處理這類疾病, 避免或緩解其進一步發展。

一旦確診, 對於乙肝的治療應該雙管齊下, 強效抑制病毒和e抗原血清轉換同等重要。 比如在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選擇替比夫定等藥物治療方法。

此外, 由於乙肝的有些症狀與某些孕期生理反應和其他肝膽疾病很相似, 同樣會出現發熱、無力、厭油、噁心、嘔吐、厭食、右上腹疼、皮膚和眼睛發黃等, 因此乙肝孕婦應在孕早期(3個月內)就到醫院就診, 排除可能存在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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