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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患六種病不宜妊娠

凡患有以下六種疾病的婦女, 都不宜妊娠。 即使已經懷孕, 也宜終止妊娠, 以免危及自身, 遺禍後代。

孕前患六種病不宜妊娠

1.心臟病:患者可因心臟功能異常而缺氧, 缺氧的內環境既可誘發危及生命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又可導致胎死宮內。

2.肺結核:粟粒性肺結核可經血液傳染給胎兒。 常用的抗結核藥異煙肼、利福平等又可導致胎兒畸形。

3.糖尿病:多以流產或早產告終。 即使倖存到足月分娩者, 往往分娩出“巨大兒”, 常合併難產。 後代多出現腦、心臟等器官的發育異常。

4.甲狀腺機能亢進:妊娠加重了甲亢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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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缺氧的內環境可導致流產、早產、死胎等情況發生。

5.肝炎:肝炎病毒可以通過胎盤屏障使胎兒宮內感染, 嚴重者可導致胎兒肝萎縮。 新生兒感染乙肝病毒將終生帶毒。

6.腎炎:患腎炎的孕婦因妊娠容易引起腎功能受損。 治療腎炎的藥物可引起胎兒大腦發育不全、灰嬰綜合征等畸形。

小編總結:生一個健康漂亮寶寶是每位父母的共同願望, 但是, 如果孕婦患有以上6種疾病的話, 那就不建議妊娠了, 其中包括:心臟病、肺結核、糖尿病、甲狀腺機能亢進、肝炎以及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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