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檢查包括一般檢查、特殊檢查和婦科檢查。 其中一般檢查包括6項, 確定身體健康指標是否適宜懷孕;特殊檢查包括5項, 排查不宜妊娠或需要推遲妊娠的疾病;婦科檢查包括4項, 確定生殖健康指標是否適宜懷孕。 一般的檢查項目如下:
1、物理檢查:包括血壓、體重、心肺聽診、腹部觸診、甲狀腺觸診等, 目的是發現有無異常體征。
2、血常規檢查:目的是了解準孕婦是否有貧血、感染。 血型檢查包括在血常規檢查項目中, 目的是預測是否會發生母嬰不合溶血癥, 如abo血型不合、rh血型不合, 為可能需要輸血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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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尿常規檢查:目的是了解是否有泌尿系統感染;其他腎臟疾患的初步篩查, 間接了解糖代謝、膽紅素代謝是否正常。
4、肝功檢查(包括乙肝表面抗原):目的是及時發現乙肝病毒攜帶者和病毒性肝炎患者, 及時給予治療。
5、心電圖檢查:目的是了解心臟的基本情況
6、胸透檢查:目的是發現是否有肺結核。
計劃懷孕前3個月, 可以做胸透檢查。 也就是說, 做了胸透檢查, 必須3個月后才可以考慮懷孕, 完全避免x射線可能給受精卵帶來的致畸影響。 如果不能明確保證這個時段間隔, 就不要做這項檢查, 或者推后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