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用藥需注意哪些事項?
孕前3~6個月夫妻雙方都要避免使用嗎啡、氯丙嗪、解熱鎮痛藥、環丙沙星、酮康唑、紅黴素、利福平等藥物, 以免影響受精卵的品質。
如果長期使用藥物避孕工具和口服避孕藥物, 應在停藥後6個月再懷孕。
激素類藥物、某些抗生素、止吐藥、抗癌藥、安眠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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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畫懷孕期內需要自行服藥的女性, 一定要避免服用藥物說明中有“孕婦禁服”字樣的藥物。
影響男性精子品質的藥物有抗組胺藥、抗癌藥、咖啡因、嗎啡、類固醇、利尿藥、壯陽藥物等, 這些藥物不僅可導致新生兒出生缺陷, 還可導致嬰兒發育遲緩、行為異常等。 精子的成熟週期大約為2個月, 這段時間裡儘量不要服用此類藥物。
如果在不知已懷孕的情況下服了藥, 先不要急著終止妊娠。 因為在懷孕期間也有相對服藥安全期(停經前三周胚胎未形成以前危險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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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總結:止吐藥、抗癌藥、安眠藥等, 都會對生殖細胞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因此, 在停藥一個月後受孕是比較安全, 如果在不知已懷孕的情況下服了藥, 先不要急著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