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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用藥須知 壯陽藥或致新生兒缺陷

1、孕前3-6個月夫妻雙方都要避免使用嗎啡、氯丙嗪、解熱鎮痛藥、環丙沙星、酮康唑、紅黴素、利福平等藥物, 以免影響受精卵的品質。

2、如果長期使用藥物避孕工具和口服避孕藥物, 應在停藥後6個月再懷孕。

3、激素類藥物、某些抗生素、止吐藥、抗癌藥、安眠藥等, 都會對生殖細胞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有長期服藥史的女性一定要諮詢醫生, 才能確定安全受孕時間。

4、在計畫懷孕期內需要自行服藥的女性, 一定要避免服用藥物標識上有“孕婦禁服”字樣的藥物。

5、影響男性精子品質的藥物有抗組胺藥、抗癌藥、咖啡因、嗎啡、類固醇、利尿藥、壯陽藥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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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可導致新生兒出生缺陷, 還可導致嬰兒發育遲緩、行為異常等。

6、如果在不知孕情的情況下服了藥, 先不要急著終止妊娠。 因為在懷孕期間也有相對服藥安全期(停經前3周胚胎未形成以前危險相對較小), 況且有些藥物對胚胎的影響非常小。 這時你需要做的是, 將用藥情況詳細告知醫生, 醫生可以根據用藥的種類和性質、用藥時胚胎發育的階段、藥物用量多少以及療程的長短等來綜合分析是否有終止妊娠的必要。

7、遇到咳嗽等情況別硬扛著, 有時候疾病對胎兒的負面影響比藥物還嚴重, 究竟能不能吃藥醫生會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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