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需要先治療腎病-
眾所周知,
懷孕后由于胎兒生長發育的需要,
孕婦的各器官和系統均會發生一系列相應的生理變化。
由于孕婦及胎兒的代謝產物增多,
血容量也增加,
腎臟的負擔加重。
腎臟的血流量及腎小球的濾過液在孕早期即增加,
并且在以后的孕期均保持在高水平。
此外,
由于受到激素的作用,
輸尿管增粗、蠕動減弱、尿流緩慢等因素的作用,
孕婦也易發生腎盂腎炎。
由于懷孕加重了腎臟的負擔,
因此會加重腎臟的病變。
同時,
由于腎臟病變,
造成腎臟的功能有所下降,
對于母親體內胎兒的發育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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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患腎臟疾病時, 無論在什么時候, 均應積極治療, 針對不同的腎臟疾病采取不同的治療方法。 有慢性腎臟疾病的患者, 如果在孕前血液中的肌酐265.2微摩爾/升或尿素氮10.71微摩爾/升(肌酐和尿素氮都是衡量腎臟功能的指標), 那么此時的腎臟疾病已經發展到慢性腎功能不全的第二期, 即氮質血癥期, 如果懷孕, 胎兒大多流產或胎兒死亡, 加重腎臟負擔, 使慢性腎功能不全加重, 對孕婦有很大的危險。 因此, 應禁止懷孕, 即使懷孕也要及時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