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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B超結果正常卻產出畸形女 醫院拒絕擔責

在樟木頭人民醫院做3次產前B超診斷, 醫生給出的檢查結果均顯示胎兒發育正常, 而產婦劉鮮卻生出了一個身體多處骨骼缺失的畸形嬰兒。 昨日, 小孩的父親黃石磊和家屬到醫院討說法, 樟木頭人民醫院以“基層醫院不夠資質做四肢排畸”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家屬

順產嬰兒左手缺半截

8月16日早上9時, 順利出生的女嬰把母親嚇了一跳:嬰兒左手缺了半截, 左小臂和手掌沒有長出來;左腳踝關節以上部分骨骼缺失, 左腳將無法站立;此外, 嬰兒的面部左下頜部分骨骼缺失。 這與之前的B超結果存在強烈的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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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來, 黃石磊多次到醫院“討說法”, 醫院派出醫務股股長瘳億清回應此事, 并同意19日早上給家屬回復。 黃石磊稱, 瘳億清在答復中堅持稱樟木頭人民醫院是基層醫院, 其設備檢測不出嬰兒的畸形形態。 當黃石磊拿出超聲診斷報告單和醫院宣傳冊時, 瘳億清又改口稱黃石磊的單據作假。

“我當場氣得暈了過去。 ”黃石磊打著點滴、吸著氧氣蹲在一邊說。 “我們就是要討個說法, 小孩畸形是一輩子的事, 治療和撫養小孩需要一筆不菲的費用。 ”劉鮮的姐姐邊給嬰兒喂牛奶邊講, “可是醫院以種種借口推脫, 好像這不關他們的事。 孩子出生3天來, 沒有護士給她量體溫、做檢查。 ”

對于家屬的說法, 瘳億清則堅持認為, 醫院沒有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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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作出賠償, 如果家屬堅持要求賠償, 醫院希望家屬能走法律程序解決問題。

醫院

基層醫院不具備胎兒四肢排畸資質

據了解, 來自湖南婁底的劉鮮此前到樟木頭人民醫院做了3次產前B超, 當時醫院解釋說胎兒一切正常, 可以順利生產。

為什么樟木頭人民醫院的3次B超都沒有發現胎兒畸形的情況?瘳億清在接受采訪中稱, 樟木頭人民醫院屬于基層醫院, 按照粵衛〔2006〕205號的《關于印發〈廣東省衛生廳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實施細則〉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 樟木頭醫院只能做Ⅱ級產前超聲檢查, 即把胎兒的四肢檢查排除在外。

當記者提出查看醫院的B超資質文件時, 瘳億清以記者必須走法律程序為由拒絕。

記者留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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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木頭人民醫院的《準媽媽產檢全流程》廣告寫著, 第2次產檢包括B超篩查, 則俗稱9項排畸, 而這包括了四肢排畸。 對此, 瘳億清解釋, 這些印在產檢報告上的廣告并非醫院刊發的, 而是由省衛生廳配套印刷, 樟木頭人民醫院只做6項排畸, 不包括四肢排畸在內。

衛生局

基層醫院也可進行各種級別產前診斷

“無論是基層醫院, 還是市級醫院, 都可以進行各個級別的產前診斷。 ”對于樟木頭醫院方面的說法, 東莞市衛生局醫政中醫科科長周子權表示不贊同。 據了解, 直至目前, 東莞尚未就各種級別的產前診斷進行明確區分。

周子權還說:“在資質上, 樟木頭人民醫院可以對胎兒四肢的健全作出判斷;但在技術層面上, 這個診斷要求醫生有較高的診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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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胎兒在子宮里是蜷曲的, 而超聲波顯示的圖片是平面的, 如果醫務人員水平不高, 就很難作出準確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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