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孕婦對醫生或是診所開的藥表示疑問, 因為她們不知道這些藥物對自己和胎兒到底有沒有傷害。 那麼, 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瞭解。
1、A類和B類藥物: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維生素C、葉酸、維生素E。 許多人把維生素當成安全藥、營養藥, 但維生素能致畸胎則往往被人們忽視。 維生素A可破壞胎兒軟骨細胞導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齶裂、眼畸形、腦畸形;維生素D使胎兒血鈣增高, 易致胎兒智力發育低下。 據報導, 孕期內大量服用維生素C、B也可致畸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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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類藥物: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 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 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很多, 如雷米封、利福平、慶大黴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3、D類和X類藥物: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 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 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 簡單分類為:
① 抗生素最為多見, 有些藥物用常規劑量就可致胎兒牙齒、骨路發育不良、牙釉質缺損、灰色牙、棕色牙或黃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內障等, 大劑量還可誘發致命的肝脂肪變性。
②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是很可能造成胎兒的骨路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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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 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 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 一般來說, 受精卵形成後的最初2周, 醫學上稱為“胚囊期”, 此期主要是細胞處於分裂和增殖期。 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 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 導致流產。 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 至懷孕第12周, 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 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 懷孕12周以後, 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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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內容的介紹, 相信大家對於孕婦亂用藥的危害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 提醒孕婦, 在服藥的時候, 最好到正規的醫院在醫生的允許下進行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