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是什麼?

有很多孕婦對醫生或是診所開的藥表示疑問, 因為她們不知道這些藥物對自己和胎兒到底有沒有傷害。 那麼, 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瞭解。

1、A類和B類藥物: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維生素C、葉酸、維生素E。 許多人把維生素當成安全藥、營養藥, 但維生素能致畸胎則往往被人們忽視。 維生素A可破壞胎兒軟骨細胞導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齶裂、眼畸形、腦畸形;維生素D使胎兒血鈣增高, 易致胎兒智力發育低下。 據報導, 孕期內大量服用維生素C、B也可致畸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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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有很多, 因此, 即便這些看似安全的藥, 孕婦應用時也要掌握適應症和劑量療程。

2、C類藥物: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 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 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很多, 如雷米封、利福平、慶大黴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3、D類和X類藥物: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 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 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 簡單分類為:

① 抗生素最為多見, 有些藥物用常規劑量就可致胎兒牙齒、骨路發育不良、牙釉質缺損、灰色牙、棕色牙或黃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內障等, 大劑量還可誘發致命的肝脂肪變性。

②孕婦亂用藥的危害是很可能造成胎兒的骨路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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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經系統或腎臟畸形, 有的導致新生兒溶血引起頭部血腫等出血傾向。

當然, 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 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 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 一般來說, 受精卵形成後的最初2周, 醫學上稱為“胚囊期”, 此期主要是細胞處於分裂和增殖期。 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 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 導致流產。 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 至懷孕第12周, 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 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 懷孕12周以後, 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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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 此外, 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亦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

通過以上內容的介紹, 相信大家對於孕婦亂用藥的危害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 提醒孕婦, 在服藥的時候, 最好到正規的醫院在醫生的允許下進行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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