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妊娠期一般應進行9-13次產前檢查。 當確定懷孕後就應該到醫院做第一次全身體格檢查和產科檢查, 一般在孕28周前每月檢查1次, 孕28一36周每兩周檢查1次, 37一40周應每週檢查一次。 那麼, 具體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下面詳細介紹一下。
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詳解
一般來講, 第一次產前檢查的時間應該在第6-8周(最後一次月經開始的第一天算起)為好。 如果出現不正常的出血、腹痛則應儘快到醫院檢查, 以免出現“宮外孕”、或先兆流產等意外狀況。
第二次檢查什麼時候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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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懷孕後72~84天之間進行。 產前檢查主要是做全面性一般檢查及婦科檢查, 例如測量血壓、身高。 檢查心臟和肺臟, 進行一次口腔檢查。 做乙肝五項、血紅蛋白、血型、梅毒血清和尿測定等化驗檢查。
第三次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
一般在妊娠5個月末進行, 檢查時要把這一段時間以來, 自己身體有無任何不適告訴醫生, 特別是還有沒有嘔吐的現象, 有無頭痛、眼花、浮腫、陰☆禁☆道流血或腹痛等症狀。
第四次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
在妊娠6個月末進行。 在檢查時, 你應該告訴醫生這一段時間以來, 身體是否出現不適, 如浮腫、體重突然增加、頭痛、胃痛、噁心、尿量及次數減少等。
第五次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
在妊娠28周進行。 此次產前檢查除進行以前幾次檢查的內容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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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
時在妊娠32周時進行。 此次產前檢查除了常規地完成前幾次檢查的項目外, 還應該注意心理疏導及建議節制房事。
第七、八次什麼時候做產前檢查呢?
是在妊娠36和38周的時候進行, 在這個時候應該進行檢查分娩前的準備工作。
第九、十次檢查, 在這個時候醫生會告訴你分娩的症狀等, 便於孕婦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