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確定懷孕後, 孕婦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產前檢查計畫來確保自己與胎兒的健康。 12孕周內確診早孕並繼續妊娠者均應轉入產前初診, 進行登記及檢查。 以後一般在孕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 28孕周後每兩周檢查1次, 36孕周後, 每週1次。 伴發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檢查次數。
除了例行檢查外, 如有下列情況者需要及時看醫生。
1.出血 懷孕時有任何出血現象都必須趕快找婦產科醫生評估。 早期懷孕出血可能是流產的症狀或子宮外孕, 也有可能是與懷孕沒有直接關係的其他婦科疾病。 如子宮頸息肉、發炎或子宮頸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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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腹痛 與懷孕直接相關的腹痛, 在初期懷孕多為流產、子宮外孕等。 中期後多為早產現象, 胎盤早剝等。 與懷孕無直接相關的原因有:闌尾炎、腸梗阻、消化性潰瘍等。
3.早期破水 羊水囊是保護胎兒最好的天然袋子。 它能保護胎兒防受撞擊, 並使胎兒與外界隔離, 避免從母親生殖道而來的細菌感染。 在懷孕滿37周以前破水有可能造成早產、胎兒感染、臍帶脫垂等, 需要立即住院處理。
4.胎動 減少或消失一般在懷孕20周左右, 孕婦開始感覺到胎動。 在媽媽興奮或吃飽飯時, 寶寶也會感受到而跟著手舞足蹈。 胎動的減少是一種警告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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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瘙癢 瘙癢是膽汁淤積症(ICP)患者首先出現的症狀。 多發于28-32周左右, 最早可在孕21周。 隨孕期增大而加重, 以四肢為重, 其次是腹部。 夜間瘙癢尤甚。 它的危害主要是影響圍產兒安全。
6.下肢浮腫 孕婦于妊娠後期常有踝部及小腿下半部輕度浮腫。 若浮腫明顯經休息後不消退, 可能為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或腎臟疾病及其他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