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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可以做放射線檢查嗎

放射線一般包括X、α、β、γ射線以及電子、中子等粒子的放射線。 放射線可使妊娠4~8周的胚胎細胞基因突變或染色體發生異常, 造成胚胎的死亡或畸形, 新生兒造血系統障礙和神經系統缺陷。 所以懷孕期間, 尤其是孕早期, 儘量不要做x線檢查, 不得不做的, 最好不直接照下腹部, 並在下腹部作保護。

如果孕婦在不知道自己懷孕的時候, 作了x射線或放射性同位素的治療和檢查, 是否繼續妊娠或終止妊娠應徵詢放射治療醫師的意見, 醫師會根據劑量的大小、孕婦的年齡、切盼程度, 考慮是否中止妊娠。 一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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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必須做的胸透應安排在孕28周後進行, 骨盆X射線測量或拍攝胸片, 均須在妊娠末期進行。 如果是從事放射工作的孕婦, 懷孕期間應暫時離開放射環境, 改做其他工作。 如果妊娠早期接受腹部放射線照射, 應用人工流產終止妊娠。

B超雖對胎兒影響較小, 也不宜多作。 B超是確診妊娠最可靠的方法, 如果妊娠3個月內需做B超檢查, 做B超不宜超過10分鐘。 妊娠3個月後, B超對胎兒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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