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孕婦應該接受的免疫接種有以下幾種。
(1)破傷風類毒素。 我國新生兒破傷風的發病率較高, 是威脅新生兒生命的一大因素。 孕婦接種破傷風類毒素可以預防新生兒感染破傷風。
接種方法:在懷孕第4個月注射第1針, 劑量為0.5毫升(含5個單位), 間隔4周或更長一段時間後注射第2針, 劑量同前。 第2針最遲應在預產期前4周注射。 如果注射時間太接近分娩時間, 就不能保證分娩時母體已產生足夠抗體。
如果孕婦已感染破傷風, 則不宜使用破傷風類毒素, 否則可能會引起過敏反應。 使用人血破傷風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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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狂犬疫苗。 在狂犬病流行區, 孕婦如被狗或其他動物咬傷, 或者在非流行區被瘋狗或疑似"瘋"動物咬傷, 都應注射狂犬疫苗。
接種方法:在咬傷的當天和第3、第7、第14、第30天, 各注射狂犬疫苗1針。
嚴重咬傷如上肢、頭面部或身體多處被咬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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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腦疫苗。 注射乙腦疫苗對孕婦、胎兒均無害, 但不必常規注射, 有必要時可按要求注射。
(4)人血或人胎盤血丙種球蛋白。 這兩種都是被動免疫製劑, 適用於已經受到或可能會受到甲型肝炎感染的孕婦。
值得注意的是, 並非所有的免疫接種都是安全的, 孕婦應禁用口服脊髓灰質炎疫苗及百日咳疫苗。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 凡有流產史的孕婦, 為安全起見, 均不宜接受任何免疫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