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隨藥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別。 因許多藥物可以自由地通過胎盤, 有些藥物可能會引起胎兒的發育異常, 甚至造成胎兒畸形, 所以, 原則上孕期孕婦最好不用藥, 但如有用藥的必要, 則要謹慎。
為減少和避免藥物致畸的危害, 需要醫師、藥劑師和孕婦密切合作, 做到合理使用藥物。 孕婦合理用藥的箴言應該是:
①整個妊娠期, 能不用的藥物應儘量不用或少用。 尤其是在妊娠的頭3個月, 能不用的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 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
②用藥必須有明確的適應證和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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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孕婦用藥後, 如果感到不適, 應立即停藥或者請醫師改用其他更為適宜的藥物。
④孕婦自己千萬不可濫用藥物。 經醫師處方必須服用的藥物, 服用時應遵照醫囑, 切勿疏忽大意;對妊娠前曾引起過敏或其他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 以及特別注明“孕婦忌服”或“孕婦慎服”的藥物, 均應忌用或慎用。
⑤有受孕可能的婦女用藥時, 需注意是否在經期;孕婦看病就診時, 應告訴醫生自己已懷孕和妊娠時間, 而任何一位醫生在對育齡婦女問病時都應詢問末次月經及受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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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當有療效相似的可選擇藥物時, 應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
⑦已肯定的致畸藥物要堅決禁止使用, 如孕婦病情危重, 則慎重權衡利弊後, 方可考慮使用。
⑧用藥必須注意孕周, 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 堅持合理用藥, 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藥。
⑨禁止在孕期用試驗性用藥, 包括妊娠試驗用藥。
⑩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 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藥。
溫馨提醒:藥物服用不當, 也是造成流產的重要的因素, 一些激素類藥物、某類中藥等, 使用不當的話, 常常會使孕婦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