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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同仁堂就醫被診月經不調 已服用17服

 祖先生的妻子夏女士因沒來例假, 7月6日前往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診所檢查, 坐診的張呂夫大夫診斷其為月經不調, 開出藥物。 8月1日, 夏女士腹部疼痛, 經B超檢查發現已經懷孕7周。 目前, 醫患雙方仍在協商此事。
患者
打算放棄這個孩子
7月初, 夏女士例假遲遲未來, 在家中使用驗孕棒檢測顯示:未懷孕。 7月6日, 夏女士來到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診所看病, 接診的是張呂夫大夫。 丈夫祖先生回憶, 當時張大夫把了脈, “說例假推遲是氣血不足, 月經不調”, 開了7天藥方。 此後, 夏女士又兩次前往就醫, 服用了17服“調經”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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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先生說, 7月31日, 夏女士腹部陣痛再次前往同仁堂看病。 張大夫又把了一次脈, “他說沒懷孕, 只是說可以去醫院做下檢查”。 次日, 夏女士前往豐台婦幼保健院進行“尿妊娠反應”, 結果呈“陽性”。
“不是月經不調嗎?怎麼已經懷孕了?”帶著疑問, 祖先生再次來到同仁堂, 並將檢驗報告交給張大夫, “他說這是早早孕, 應該是在服藥後懷上的, 建議再去查一次”。 夏女士再次複查, 超聲影像顯示“宮內早孕, 雙胎不排除”, 大約7周。 依此推斷, 當初夏女士找到張大夫時就已懷孕, “當時我很氣憤, 再去找他時, 他竟直接就說 孩子不要要了 ”, 此後張大夫就再也沒露面。
祖先生說, 由於藥方裡有孕婦忌用的紅花和桃仁, 他們先後到多家醫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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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醫生都沒有給出胎兒能否正常發育的明確答覆, “家裡都特別想要孩子, 現在因為醫生誤診, 我們不得不放棄這個孩子”。
院方
可以給予一定賠償
昨天上午, 同仁堂新街口藥店中醫診所門口貼著一張通知, “今日坐診的張呂夫大夫因事休診”。 對此同仁堂品牌部的錢經理表示, 張大夫70多歲了, “身體有些不舒服, 今天不出診了”。
錢經理表示, 張呂夫大夫已經在他們診所坐診七八年了, 他們並不認為張大夫有誤診, “中醫號脈與西醫不同, 能否診斷出懷孕除了與懷孕時間有關係, 同醫生及孕婦的個體也有關係”, 而紅花、桃仁兩味中藥, 在藥典中針對孕婦也只是“慎用”, 而不是“忌用”。
由於在是否誤診這一問題上, 雙方存在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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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並未達成一致。 錢經理表示, 他們可以退回之前的診療費、醫藥費, 包括在其他醫院做相關檢查的費用, 甚至可以給予一定補償, 但對於祖先生一家因誤診而提出的賠償費用, 他們無法接受, “如果有相關司法證明這是誤診, 我們會承擔相應責任”。
祖先生的親屬表示, 還會與同仁堂進一步協商, 並且會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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