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婦女停經並且出現嘔吐時, 大多想到的就是懷孕, 可見嘔吐時件很正常的事, 但是有很多卻是需要治療的。
懷孕早期出現頭暈, 噁心, 食欲不振等早孕反應, 多在妊娠12周左右消失。 少數孕婦反應嚴重, 噁心嘔吐頻繁, 不能進食, 影響身體健康, 甚至威脅孕婦生命時, 稱妊娠劇吐。 這是不可忽視的, 有的人會認為是自己的反應過於強烈, 其他都沒什麼的, 耽誤了治療時間。
妊娠劇吐的臨床表現
多見於初產婦, 一般在停經40日前後出現。 由於嚴重嘔吐, 不能進食, 可引起水及電解質紊亂, 代謝性酸中毒, 患者會出現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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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劇吐的診斷
首先確定是否妊娠, 排除葡萄胎引起劇吐的可能。 可測定尿量, 尿酮體, 紅細胞計數及壓積, 鉀、鈉、氯、二氧化碳結合力、尿素氮、肌酐及膽紅素、眼底以鑒別嚴重程度。
妊娠劇吐的治療
通常應住院治療。 先禁食2~3日, 每日輸液300ml。 加入分析結果, 靜脈輸入碳酸氫鈉溶液, 每日尿量至少應達到1000ml。
經過治療, 病情未見好轉, 體溫升高達38以上, 心率120次/分或出現黃疸時, 應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