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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在赴美航班上產女 曾塞回體內問美國領空到了沒

據台媒報導, 臺灣華航本月7日臺北飛洛杉磯航班, 一名臺灣孕婦在航班上產女, 華航前空姐卻爆料, 該孕婦為讓腹中小孩擁有美國籍, 竟隱瞞懷孕36周闖關搭機赴美, 被空服員發現有異還騙稱肚子脹氣, 起飛6小時後羊水破裂仍不肯生, 直問:“接近美國領空了嗎?”最後在太平洋上空順利產女;婦人前晚從洛杉磯遭遣返回台, 新生女嬰仍留在美國接受照料。

臺灣“航警局”表示, 臺灣簡姓女子(37歲)8日上午在華航班機上產女後, 班機立即轉降美國阿拉斯加州首府安克雷奇, 母女也被送進當地醫院靜養, 簡女大前天被依原行程送到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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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簡女遭遣返回台, 女嬰因出生未滿14天不能搭飛機, 仍留在安克雷奇由簡女在當地的友人照顧。 簡女前晚被遣返回台接受訊問, “航警局”刑警大隊隊長陳秀子表示, 經調查簡婦未違反“民航法”, 就算未出示適航證明有欺騙行為, 也是屬於旅客與航空公司雙方契約部分, 訊問後已將簡婦請回。 “還把孩子塞回去” 華航一名前空姐在臉書《小陳周遊列國》踢爆整件事, 指簡女7日深夜在桃園機場登機時都使用障眼法, 她上機還未起飛前, 就出現陣痛, 空服員發現婦人懷有身孕, 婦人卻堅稱是脹氣, 起飛後也開始陣痛不斷。 前空姐在臉書指摘說, 簡女前2胎皆剖腹都是美國籍, 羊水破時須自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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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媽媽經驗組員教她如何用力, 機上一名女醫師聞訊協助, 必須知道孕婦懷胎幾周, “結果居然已經36周!”“她還堅持要晚一些, 不肯躺下來生, 當時胎頭已頂到子宮陰☆禁☆道口時, 她還把孩子塞回去”, “而且不肯給醫生剪臍帶, 還一邊問美國領空到了沒。 ”但對於前空姐臉書說法, 華航不證實也不否認。 華航昨回應, 簡女報到時有告知地勤懷孕未滿32周, 經檢視詢問後視同一般旅客, 在飛航約6小時後因發現羊水破裂, 考量孕婦與胎兒安全, 決定就近轉降安克拉治, 簡女在班機落地前約30分鐘產下女嬰。 華航轉降暫不求償 台民航部門空運組組長韓振華表示, 旅客謊報懷孕周數不會危害到飛航安全, “只會對本人和寶寶安全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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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法規對懷孕旅客搭機沒有明文規定, 都是由航空公司自訂。 航空公司或同機旅客若權益受損, 可要求損害賠償, 不過一般航空公司都不會如此做。 據瞭解華航暫無向簡女求償計畫。 臺灣對外部門表示, 簡女8日在華航飛機上生產, 美國移民署有通報臺灣駐西雅圖辦事處, 因為阿拉斯加屬西雅圖辦事處管轄, 但臺灣官員未到阿拉斯加, 至簡女搭機到洛杉磯等待轉機被遣返時, 臺灣駐洛杉磯辦事處官員前天才前往協助。 對於懷孕旅客搭機相關規定, 華航規定懷孕逾32周旅客, 須出具醫師開的啟程日7天內適航證明, 如4周內將分娩則不受理。 長榮和國泰航空則規定, 懷孕28周至36周旅客, 須于搭機前10天內, 取得醫師開具適航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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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馬航就曾有澳洲孕婦懷孕24周在機上早產, 飛機緊急降落印尼峇裡島, 嬰兒送醫途中夭折。 機上生產危及母嬰 針對臺灣產婦在班機上產子一事, 美國《阿拉斯加遞信報》(Alaska Dispatch News)報導, 阿拉斯加州衛生與社福部發言人謝爾(Sarana Schell)稱, 根據該州規定, 該女嬰有資格取得阿拉斯加的出生證明, 亦即可擁有美國籍。 但美國在台協會發言人游詩雅(Sonia Urbom)不願證實女嬰是否可注記, 或已注記為美國籍。 遊詩雅說, 美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第7冊載明在美國領空出生嬰兒規定, 美國領空是指美國領土與領海(由海岸線向外延伸約22公里)上空領域, 在美國領空出生為美國公民;女嬰出生時尚無法確定是否在美國領空。 至於有多少臺灣人特地赴美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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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美國沒有相關資料。 對於機上產子, 宏其婦幼醫院副院長王漢州表示, 飛機上生產面臨沒有醫師、無適當助產器材、助產護理人員及消毒不足等風險, “一旦產婦出現產後大出血、胎盤剝離, 會有生命危險。 ”若胎兒有臍帶繞頸或出生後有其他狀況需要急救, “沒有相關的器材協助, 新生兒也會有生命危險。 ” 獲准入境就有美籍 臺灣律師林富貴表示, 美國國籍是屬地主義, 若是入境美國前產子, 因船隻及航空器屬浮動領土, 新生兒都是以該航空器、船隻註冊國家為國籍, “入境美國完成後生子, 孩子才可成為美國人”, 但若半途生子, 且獲美國入境允許, 也會從寬認定是美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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