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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多次產檢仍生下唇齶裂女兒 家屬要求醫院擔責

家屬:為何沒查出問題

1月9日下午, 記者來到灌陽縣人民醫院新生兒科, 見到了周先生的女兒小佳樂, 小佳樂很可愛, 但唇部有缺陷。

張醫生說, 小佳樂是因黃疸住院, 住院5天后黃疸就退了, 但患兒家屬一直不肯接她出院。 該醫院沒有條件做唇齶裂修復手術, 建議家屬將孩子接走, 去大醫院治療。

周先生則表示, 他擔心接女兒出院後, 醫院就不願承擔責任了。 他說, 妻子姚女士的產檢基本上都是在灌陽縣人民醫院做的。 去年共做了3次B超檢查, 每次醫生都說一切正常。

去年11月15日, 妻子入院待產時, 再次進行B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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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才被告知胎兒有唇齶裂。 第二天, 小佳樂出生, 因唇齶裂無法吸奶, 只能用注射器注入牛奶餵養。

所以他和家人認為, 醫院應該為此擔責, 於是他們將小佳樂留在醫院, 經常來看望, 但不接出院, 要求醫院負責幫小佳樂做唇齶裂修復手術。

醫院:檢查均符合規範

1月10日下午, 灌陽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蔣邦文介紹, 經過多次分析討論和諮詢上級醫院專家, 醫院認為, 姚女士孕期保健建檔不在該醫院, 只是部分孕期保健在該院檢查。 姚女士在該院共做了4次B超檢查, 但均為早、晚孕I級產前超聲檢查, 主要是對胎兒的生長發育進行大致評估, 為產科臨床提供一些有意義的診斷依據, 不是以檢測胎兒畸形為目的。 該院幫姚女士所做的3次晚孕的I級產前超聲檢查均已完成相關檢查內容及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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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產前B超檢查規範。

蔣邦文說, 早、中、晚孕產前超聲檢查的內容和要求不同, 國家衛生部是有明確規定的, 其中中孕超聲系統檢查, 即排除畸形檢查, 最佳時期是孕18周到28周。 目前, 灌陽縣人民醫院無此資質。

姚女士兩次在灌陽縣人民醫院門診做中孕產前保健時, 醫生均建議患者到上級醫院進行超聲系統查。 但患者未去檢查, 醫院認為已履行告知義務, 是患者自己錯過排除畸形的最佳超聲系統檢查時期, 所以責任不在醫院。

進展:接回患兒先治療後維權

蔣邦文介紹, 事發後醫患雙方進行了兩次調解, 因雙方意見不統一, 調解不成功。 建議家屬通過正規法律途徑、醫療事故鑒定或法院起訴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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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醫院的說法, 周先生認為, 孕期檢查時, 醫生雖然寫著“建議上級醫院做B超”, 但“建議”兩個字沒能說明重要性及針對性, 他們被這兩個字誤導了。

1月9日, 小佳樂的奶奶來到醫院看望她。

1月14日, 周先生說, 為了不耽誤女兒唇齶裂的治療, 他們已於13日將小佳樂接回家裡。 他們將向灌陽縣紅十字會遞交書面材料, 請其幫助聯繫嫣然天使基金會, 希望能得到救助, 及時幫小佳樂做唇齶裂手術。 同時, 他們也打算走法律途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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