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孕婦可用:首選青黴素, 青黴素對人體毒性很小。 常用的有氨苄透露黴素、羧苄青黴素、頭孢菌素類(如先鋒黴素等)。
②孕婦慎用:氨基糖甙類藥物。 包括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丁胺卡那黴素等, 這類藥對胎兒腎功能及聽力都有損害。 如果非使用不可, 則應小劑量、短療程使用。
③孕婦禁用:
(1)氯黴素在肝臟內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解毒, 會經腎臟排出, 由於胎兒肝內酶系統不健全, 腎臟排泄能力差, 服用氯黴素後易產生“灰嬰綜合征”, 損害胎兒造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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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環素是典型的致畸藥, 在孕早期可與鈣鹽結合, 阻止鈣鹽進入軟骨和骨骼, 導致胎兒四肢發育不良和小肢畸形;孕中期可抑制胎兒骨骼生長, 導致胎兒先天性白內障、乳齒發育異常及乳齒成黃色;孕晚期可引起乳齒及骨骼四環素沉積而呈黃色, 並可導致孕婦肝脂肪變性, 所以孕婦應禁用。
(3)甲硝唑(又叫滅滴靈)對胎兒有致畸作用, 所以孕婦應禁用。
(4)碘胺類藥, 如複方新諾明(英文代號SMZ)易透過胎盤進入胎體, 與胎兒血中的膽紅素競爭血漿蛋白結合部位, 使血中游離膽紅素增高, 從而引起核黃疸, 所以孕婦應禁用。
(5)抗真菌藥物灰黃黴素有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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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孕婦能否使用制黴菌素、克黴唑, 目前尚沒有定論。